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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岳:社會抗爭─經濟發展抑或政治發展的外在性結果

【大紀元8月2日訊】市場轉型、精英政治化與地方政治秩序

一、社會抗爭:經濟發展抑或政治發展的外在性結果

二、精英政治化:精英崛起的模式

三、精英政治化與社會抗爭的關聯性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在西方政治學的經典文獻中,中產階級是民主政治發展不可替代的進步力量,西歐及北美的發展史似乎能夠驗證這一點。但是,當我們據此來觀察當代中國社會時卻發現了一個獨特的現象:誕生於威權體制內的經濟精英不但沒有成爲中國民主化的推動力量,相反,隨著他們財富的增長,這些精英中許多人卻演變成爲反民主的勢力。一方面,在地方政治發展中,許多經濟經英阻礙了公民社會的成長;另一方面,由於經濟精英和地方政治精英的結構和利益的重疊,他們的聚合也阻隔了中央對地方的正常管理。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地方政治秩序的不斷惡化與地方精英行爲的上述特徵不無關係。地方經濟精英的政治化和反民主傾向,是當代中國政治在市場轉型的大背景下面臨的大問題。

一、社會抗爭:經濟發展抑或政治發展的外在性結果

社會抗爭一般指社會抵抗國家的集體行動,也可以稱作集體維權行動,行動指向是國家。20世紀90年代,中國社會開始面臨日益突出的地方政治秩序問題,特別是農民集體性社會抗爭事件不斷湧現,他們採取集體上訪、法律訴訟、圍攻黨政機關等形式,向當局施加壓力。David Zweig通過分析中國的《民主與法制》雜誌刊登的個案發現,從1988年至1997年,《民主與法制》共報導了30起抗爭事件,其中1993年至1997年共26起,1991年2起,1990年和1989年各1起。該作者認爲以下幾種原因導致了鄉村社會抗爭事件的發生:土地徵用、亂收費、行政或經濟問題、幹部濫用權力等。(David Zweig,2000年)

中國學術界一些人對社會抗爭這樣的社會發展外在性(externality)現象提出了一種簡單化的說明,認爲這是經濟市場化的必然結果,只要發展市場經濟,就必然存在社會分配不公,如果社會分配極端的不平等,其結果是必然導致社會衝突。依照這種觀點,上述社會衝突的根源似乎就是市場體制。這種說法其實似是而非,因爲計劃經濟體制也同樣會導致社會抗爭。事實上,當經濟市場化過程被納入威權模式時,政治力量更有可能成爲導致社會抗爭這種激烈的“外在性”的主要因素。正如亨廷頓所言,“政府是産生問題的根源”(亨廷頓,1976年)。既然政治因素可能是引發(至少是鄉村)社會抗爭的基本原因,單純用市場體制的經濟外在性(不妨稱作“市場中軸”)來解釋當代中國的社會抗爭,就不如用“經濟發展中的政治外在性”(“政治中軸”)更有說服力。否則,把社會抗爭的原因簡單化地歸究爲經濟市場化,可能會誤導我們解決社會抗爭的努力。

事實上,發生在中國的各種社會衝突事件遠遠超越了市場導因的範疇。2000年,E.J. Perry和Mark Selden主編了一本論文集,書名爲《中國社會:變化、衝突與抗爭》,共收錄了11篇文章,每篇文章都論及中國社會衝突的某個方面,例如,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衝突、環境保護者的抗議活動、宗教問題等等。編者避開了中國社會研究的傳統路徑(即“市場中軸”),從而得以擴大觀察中國現象的視野。由此可見,把“政治中軸” 納入分析框架也許能更合乎邏輯地說明中國社會變遷乃至抗爭的原因。

筆者之所以主張從“政治外在性”(政治中軸)角度來理解當代中國社會抗爭的起因,有以下幾個具體原因:

其一,中國的經濟發展模式有明顯的國家主義特徵,這種模式被學術界稱作“東亞模式”。其基本特點是國家(政府或政黨)既制定經濟發展的戰略又參與具體的經濟事務,既是遊戲參與者又是遊戲規則制定者。在這種模式下,現代化所依託的是兩種體制:一是政府體制,另一種是市場體制,前者是主導性的,後者從屬於前者。中國與其他東亞模式國家不同的是,市場機制不是原生並自然存在的,經歷了20多年計劃經濟之後,市場因素是政府爲了經濟發展而引入的,市場框架是在強大的政府能力的基礎上構建起來的。在這種威權模式下,國家(政府和政黨)的影子隨處可見。在“政府即廠商”一文中,魏昂德認爲,中國政府是經濟市場的必要一員,因爲地方政府已經從事經營,以廠商的角色參加市場活動(Walder,1995年)。因此,社會抗爭與其說是市場的外在性結果,還不如說是政治的外在性結果。

其二,政治合法性基礎──發展主義。從1949年到1978年,政權統治的基礎主要是通過意識形態的灌輸,來獲得民衆的政治認同。但是,“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連續的政治運動將中國帶入政治危機之中,1978年可被看作是革命的終結、後革命時代的開始。在後革命時代,政治領袖不得不逐漸轉變合法性來源,1992年之後,“發展是硬道理”替代了“政治挂帥”。發展主義既是政治統治的價值理性,同時也是政府治理的工具理性,經濟發展幾乎成爲考量政府績效的唯一指標。而當發展主義過度地追求經濟增長時,國家必然擴張自身干預社會的能力和範圍。當國家積極介入社會發展過程時,其附帶性結果就是政府和國家力量也隨之增長。這樣,國家既有可能成爲社會發展的促進力量,但同時也有可能成爲製造社會抗爭的源泉。

其三,市場分權的代價──地方主義。當代中國的經濟改革整體上講就是中央與地方的分權過程,是圍繞著如何在市場條件下將資源分配制度化。在這個過程中,中央其實面臨著一個兩難問題:爲了市場經濟的需要,中央必須放權;而放權之後,中央又不得不考慮如何控制地方勢力的崛起。1994年,中央政府推行分稅制,在財稅方面基本上解決了中央財政財力不足的問題,但是,國家能力不僅僅是一個財政能力問題,在中央財政的財力逐年增長的同時,地方主義的勢力也越來越僭越中央的控制力,典型的例子就是地方無視中央的規定非法汲取資源。當市場化和分權加強地方機構的自主權時,由改革引發的地方授權必然削弱中央對資源的壟斷地位(Richard Baum and Alexei Schevchenko,1999年)。用Vivienne Shue的話來說,中央“變瘦”,地方“變胖”(Vivienne Shue,1988年)。地方社會抗爭的不斷加劇,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權機構自我膨脹的結果。自我膨脹的動力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發展主義的地方化,中央對地方政府績效評估主要依據的是各級地方政府經濟發展的量化指標,發展主義不僅是中央政府的基本政策策方略,它同樣也是地方政府的決策依據;二是地方政府機構的自利傾向,利益機構化和部門化是地方政治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也是地方政府機構運轉的動力機制。地方主義以及地方社會抗爭的關聯性顯然是一個政治外在性現象,從經濟的外在性角度可能很難解釋。

如果撇開經濟外在性而傾向於政治外在性的分析框架時,精英政治學或許是理解當代中國政治的有效工具之一。在市場轉型的大背景之下,社會精英的作用對地方政治發展來說至關重要,9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抗爭的上升趨勢可以從社會精英的成長模式中找到部分答案。

原載當代中國研究 [2004年第2期(總第85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