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在中國違法 台金管會︰依法處理
【大紀元8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針對建華銀行等台資銀行在中國從事「業務活動」遭中國金融監理單位盯上,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若台灣銀行涉及違法在中國拓展業務,將依法處理;但她也抱怨,中國方面不願與台灣進行合作監理,才形成兩岸金融監理死角。
張秀蓮指出,台灣與世界主要國家均有合作監理關係,可相互進行監理合作、資訊共享,但中國方面卻不願與台灣主管機關建立合作監理關係,造成台灣與中國方面,彼此缺乏對方銀行業的監理資訊,這已造成兩岸金融產業無法進一步發展的原因之一。
目前經主管單位核准赴中國設立辦事處的本國銀行,僅有彰化銀行、國泰世華等十家,其中只有七家已獲准設立,建華銀行並未在核准之列。
對於建華銀行在中國的據點遭當地金檢單位「突擊金檢」,張秀蓮指出,建華銀行的確未在核准赴中國設辦事處的許可名單之列,但究竟建華銀行在中國是否涉及違法營業,金管會站在慎重立場,必須再釐清確實狀況才能研判做何處置。
當被問到:銀行是特許行業,連中國金檢當局都已採取行動,是否代表這些台灣銀行在中國已有非法營業之可能?張秀蓮表示,正因為中國方面拒絕與台方監理合作,因此台方也無法立即確認事實到底如何。
張秀蓮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銀行法相關法規,能對中國台商進行銀行業務往來的,除了境外分行(OBU )之外,還有本國銀行海外分行,如果建華銀行是透過海外分行名義,仍可從事相關業務。
張秀蓮強調,如果本國銀行在中國真的有違法行為,且引起中國當局注意,金管會將著手釐清,如果涉及違法,當然會做必要之處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強調,即使已獲財政部或金管會核准赴中國設立辦事處,台資銀行辦事處可從事的業務範圍也僅限於商情調查、資訊蒐集、其他聯絡事宜等核准內容,不得有所逾越;相信台資銀行駐中國內地辦事處應該懂得自我約束,否則將影響到該辦事處未來在中國的業務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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