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庭審雇兇殺人案 億萬富翁等被告分別翻供
【大紀元8月19日訊】8月18日上午在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的億萬富翁袁寶璟涉嫌雇兇殺人一案,具有親屬關係的4名被告卻分別推翻了自己曾經的供詞。
據遼沈晚報報道,遼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秋天,袁寶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貨時,自己損失九千餘萬元,懷疑是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所致。汪興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劉漢,得到袁寶璟的認可。1997年2月1日晚9時許,受袁寶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廣漢市對劉漢連開兩槍,未擊到劉。
1997年以來因汪興多次向袁寶璟借錢未果,便開始以打電話、寫信要舉報袁寶璟的違法犯罪事實相威脅。2001年11月15日袁寶森持刀對從家出來的汪興後背砍一刀,隨後在二人廝打中將汪興刺數刀後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汪興的損傷為重傷。事後袁寶琦在其家中交給袁寶福人民幣9萬元。2003年10月 4日23時許,袁寶森持槍近距離對汪連開二槍,汪當場死亡。
公訴機關表示應對被告人袁寶璟、袁寶琦、袁寶福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對被告人袁寶森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瞭解,袁寶璟出生在遼陽市,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1992年,在懷柔註冊了北京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啟動資金20萬元,半年之後袁獲利200多萬元。隨後他轉向股票、債券。1994年離開股票市場,一口氣吞下60多家企業,成了遠近聞名的「商業奇才」,據稱在1996年其資產達到30多個億。
18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最大的法庭座無虛席,部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法監督員及社會群眾300餘人參加庭審旁聽。
據報道,首先被帶上法庭的被告人袁寶璟大部分的否認檢察機關的指控以及在公安機關所做的筆錄,聲稱對於汪興殺劉漢一事以及汪興被殺,並不是他指使的,也沒有說過要幹掉劉漢的話,他承認「違規拆借資金」,稱隨後他又如數奉還。
而被告袁寶琦稱,當初給汪興16萬,並不是作為襲擊劉漢的酬勞,而是汪興當初要在遼陽建立藥品營銷點的費用,他知道汪興要對袁寶璟作出不利的事,只告訴了堂兄袁寶福,並沒有說過要幹掉汪興的話。
檢察機關指控的兩次襲擊汪興的被告袁寶森稱,如果出現了什麼事情,讓他就去找袁寶琦和袁寶璟要錢,要是不給,就舉報他們(袁寶璟、袁寶琦)。
袁寶福最後一個走上法庭。他稱當時袁寶琦找過他,要他幹掉汪興,但是他沒有參與,而後知道汪興被袁寶森幹掉了。
此次庭審,附帶了民事賠償。汪興的母親、妻子等親屬來到了法庭。對於汪興兩次受到傷害,用以治療的費用以及生意終止造成的損失等,汪興妻子索賠462萬餘元。被害人汪興60多歲的母親索賠10萬元。
另據報道,被告袁寶璟妻子卓瑪日前在京召開的記者見面會上披露其夫是如何和遼陽市政法委一領導結了仇,以及該領導說要報復她丈夫等內情。
庭審一直持續到昨晚9點30分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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