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雨山:自由何罪 名嘴何辜
【大紀元8月19日訊】毛澤東說:「蔣介石是中國最大的教員,教育了全國人民,教育了我們全體黨員。他用機關槍上課,王明則用嘴上課。」現在蔣介石和王明都死了,好象「中國最大的教員」從此沒有了。不是,中國人民現在最大的教員就是中囯共產黨,它一身而二任,既用機關槍上課,又用嘴上課。試看最近兩年在香港上演的高潮疊起至今鑼鼓猶酣的鬧劇,不就是靠機關槍加嘴嗎?而鬧劇中的一折小插曲就是「名嘴封咪」事件。在這出風雲變幻,叫人眼花繚亂的折子戲中,人們往往只注意或故意只注意一些細節問題,只以雞毛蒜皮論是非。
扼殺自由和爭取自由的鬥爭
只要回憶一下中共的歷史,回顧一下香港的回歸史,實在不難看出,目前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的「封咪事件」,本質上就是專制和反專制、扼殺自由和爭取自由的鬥爭的繼續,要害就是極權政治與自由民主的衝突。
「凡是要推翻一個政權,一定要先造成輿論。革命的階級如此,反革命的階級也是如此。」所以中共從它決定以推翻國民政府奪取天下爲目的那天開始,就非常重視輿論的工作,延安整風中更確立了黨報「要在自己一切篇幅上,在每一篇論文、每條通訊、每個消息中都能貫徹黨的觀點、黨的見解。」(《解放日報》1942年4月1日)一九四九年以後,更將一切輿論工具(報刊、電臺、出版社、書店等等)通通收歸黨有。從此,報刊、電臺和一切輿論都被中共視爲維護統治、愚弄和欺騙人民的工具。再經過歷次旨在剷除知識、剷除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政治運動,尤其是文革十年後,中國終於只剩一種聲音,一種美其名曰「主旋律」的大話、假話、空話、廢話和官話。所以,香港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就被中共當局視爲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
中共視言論自由爲眼中釘
對於香港電臺批評、監督特區政府,對於電臺「名嘴」爲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對報刊批判獨裁專制等另類聲音,更是恨之入骨。江澤民就曾大罵香港的「一報一刊兩張嘴」去年鼓動「七一大遊行」。善體聖意、以民脂民膏維生的左派喉舌,幾乎沒有一天停止過對以上節目和報刊的圍剿、謾駡,而且以抽起廣告等手段杯葛、制裁有關報刊。
「午夜凶鈴」的主角成綬三辯解說,他到香港是休假,並無政治目的,可是他會見的都是政治人物,所談的都是政治話題,例如和范徐麗泰談的就是九月立法會選舉的敏感話題。本地傳媒通過追蹤採訪,卻尋出成綬三是挂著教授招牌的國安部人員的蛛絲馬迹。
偏偏鄭經翰也揭發說,過去四年,不停有中國國安部官員向他施壓,包括一名「有背景」的人士找他,暗示願付任何代價,換取他不要再罵特區政府。本港《SPIKE》雜誌亦報道,一名有背景的香港娛樂業巨商奉中共秘密警察之命,恐嚇威脅過鄭經翰和黃毓民。
黃毓民太太也證實,黃不是因爲避債,而是收到對家人生命帶威脅的言論所恐嚇。
作爲鄭黃雇主商業電臺代表的俞琤小姐,不是要求政府調查鄭黃受恐嚇的詳情,而是指摘鄭黃擅離職守,把沒有捍衛香港言論自由的責任推到他們頭上。
一些貌似公允的傳媒和人士,竟然回避問題的本質而空談什麽「理性」、「感性」之類,說這只是勞資糾紛,是合約問題,跟在俞小姐後面指責鄭經翰等人「沒有堅守他們的陣地」。
有個左派人士,在推論出「香港言論自由是脆弱的,大衆傳播媒介不怕政府,但是十分懼怕黑社會;香港警方對黑社會是軟弱的,不能爲言論自由提供有效的法治保護;香港大衆傳播媒介的從業員雖然有強烈的第四權力使命感,但是對黑社會不敢有所開罪」的結論之後,把鄭經翰等與「南美和北美爲揭露販毒集團而被暗殺的新聞工作者」、「冒著生命危險鍥而不捨調查罪案而挖掘事實真相的英國新聞工作者」作對比,提出「香港大衆傳播媒介對黑社會的懼怕該如何解釋呢?這種新聞人格或傳播人格又該歸類於哪一種呢?」的責難(《大公報》2004年8月4日)。實在無異於助紂爲虐、爲虎作倀!這種誘人做烈士的殘忍心態,令人齒冷。
鄭被迫封咪北京樂觀其成
至於北京當局更是樂觀其成,見到鄭經翰等人被商台「斬首示衆」不禁大聲叫好,新華社連夜發出《香港名嘴封咪事件真相大白》的通稿。新華社以國家通訊社的權威爲俞琤小姐助聲威、壯聲勢。這種迫不及待從後臺跑到前臺、不惜赤膊上陣的架勢,很說明中共當局企圖一舉撲滅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迫切心情。中共背後支援俞琤,使這場鬧劇顯得精彩萬分。它將成爲經典案例而永遠載入新聞學教科書。
二百年前由法國大革命催生的、體現自由、人權精神的《人權宣言》指出:「無拘束地交流思想是人類最可寶貴的權利之一,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對濫用法律規定情況下的這種自由負責。」就這次「封咪事件」而言,法律之外,言論自由還受到強權的制約。對「濫用自由」的判決不是由法庭作出,而是由北京當局的機關槍加新華社這張大嘴來「仲裁」。
自由何罪,名嘴何辜!
《動向》2004年8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