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三一九槍擊總統副總統事件特別調查相關條例草案,即將在立法院進入表決大戰,司法院長翁岳生認為,國親兩黨版本的第八條,涉及調閱證物及文件等規定,已屬違憲,特地致函立法院長王金平,請求王金平「發揮影響力」,以促成合憲的條文。
翁岳生還指派秘書長范光群及公關室主任王酉芬赴立法院向立委說明,表達司法院不願見到違憲條文過關的立場。
依國民黨、親民黨所提條例版本第八條,特調會將享有等同於司法機關的調閱、搜索、約談等權力。其中,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特調會可以調閱、封存、留置相關證物及文件;第二款,可檢查、啟視藏置相關證物及文件的處所;第三款,可詢問政府機關或有關人員。而第二項也規定上述調查,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限制。
針對此一條文,翁岳生認為,憲法第八十條規定,司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且任何搜索、調閱等行為,都有一定的法定程序;國親版條文第八條若通過實施,等同於宣告特調會可任意向法院調閱相關資料,即使是法院審判中的卷證,特調會也可未經法院同意即調閱,已有侵犯司法權之虞。
翁岳生也認為,國親版本等同於要求未經法院同意,即可調閱、封存、留置相關證物,特調會甚至也可以詢問法官審理案件的情形,恐影響憲法揭示的審判獨立精神。
據指出,今年4月廿日及廿3日,立院針對國民黨版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草案」條文朝野協商時,關於調閱、約談等規定,原本條文中增例「遇審判中之案件,應得法院之同意」字樣;不料,8月13日協商時,卻摘除此一但書,當時司院代表要求不應刪除但書,卻不被採納。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針對司法院長翁岳生來函,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他認同相關的法令條文應去除有違憲疑慮的文字,法律不要違憲最好,但立法院是合議制機關,他只能將翁的意見轉達給朝野黨團。
王金平今將邀集朝野協商「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草案」,對於此案的違憲爭議,翁岳生曾致電王金平,探詢以院函或私函表達司院立場為宜;王認為,如以院函討論,表示事情重大,因此建議採私函形式,翁同意,並於16日發出這封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