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外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
【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十八日電)外傳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之妻介入國民黨出售華夏公司案,台灣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今天重申,廣電法規定很清楚,外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無線電視台與廣播電台,法律也沒有空窗期。
陳其邁強調,有關證交所外資法人的規定也很清楚,外資不論間接持股或直接持股,都無法進行股市交易,若他們以為透過梧桐公司可以處理,那是不可能的。
報載國民黨將出售華夏投資給花旗集團背景的梧桐公司,今天更有媒體爆料,這家具有外資背景的梧桐公司,幕後藏鏡人是李顯龍之妻。
陳其邁說,他並沒有接獲相關訊息,但廣播電親法第五條規定很清楚,外資不能直接或間接擁有無線電視台或是廣播公司的持股,且證交所有關外資法人的投資規定,也有設限,若他們以為透過梧桐公司可以處理華夏公司的問題,那是不可能的,假如外資正式送件到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投審會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審查,也不可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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