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收垃圾 晚上偷貨車
【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台刑事警察局偵七隊昨天查獲一個竊車勒索集團,逮捕陳聖文等三嫌,警方發現,嫌犯利用承包社區垃圾的機會,一邊收垃圾,一邊尋找可以下手行竊的小貨車、廂型車,俟深夜竊車得手後,便去電向被害車主勒索三、五萬元,而因貨車為被害人賴以維生的工具,加上勒索金額不高,通常被害車主均會依約匯款。
警方表示,這個竊車勒索集團涉嫌從今年二月起,專門在基隆、台北市縣、桃園、新竹等地犯案,且每次出動犯案都至少會偷兩輛車,每週至少得手十輛,警方初估犯罪所得上百萬元,而所勒索得來的贓款則拿去吃喝玩樂。
刑事局偵七隊隊長蔡蒼柏是於四月初獲悉,高雄地區有一人頭帳戶集團,將人頭帳戶大量販賣給北部詐騙集團犯案,其中又以竊車勒索集團買得最多,便要求該隊偵一組組長游國偵率員會同北市警內湖分局偵辦竊車勒索集團。
經警方連月追查,鎖定嫌犯陳聖文(二十五歲)、覃欲鑫(二十七歲)、戴曉明(三十歲)涉有重嫌,便進行全面跟監,警方於昨晨一時許,發現三嫌又蠢蠢欲動,懷疑他們又要犯案,果真發現三嫌才剛竊得一輛廂型車,正準備尋找下一輛目標時,警方於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將三嫌一網成擒,並查扣竊賊剛得手的贓車與一批竊車用工具。
警方表示,嫌犯戴曉明平日是以承包各社區垃圾為業,沒想到他竟趁此機會,藉著收垃圾之便四處尋找偷車目標,再於深夜至凌晨時段,由陳、覃兩嫌負責持工具行竊,而戴嫌則駕車在場把風,不到三十秒時間便能得手,再將贓車開往他處藏匿,途中,陳、覃兩嫌在贓車內尋找被害車主的名片、暫借停車卡、行照或其他留有電話的文件。
據了解,三嫌打電話向車主勒索,每輛車勒索三至五萬元,而因他們專偷小貨車,被害車主一家生計都靠這輛車餬口,迫於無奈大多會付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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