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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推動國家三大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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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日表示,台灣未來必須推動三大正常化-兩岸關係正常化、憲政體制正常化、兩院互動正常化,三者同等重要。他同時強調,國會改革須兼顧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廢除任務型國大以及公投入憲等四個面向,任一面向沒有通過,國會改革都不能算是成功。

至於國會議長不應兼有黨職,陳總統說,先前朝野早有共識,「不是針對哪個個人」,而是為了整個國家長治久安、典章制度﹔國會議長是國會靈魂,應超然獨立保持議事中立,「如果國會議長兼有黨職,難免會在議事考量中,把政黨利益放在國家人民利益前面」。

陳總統週日出席台聯三週年黨慶,直言國會議長不應兼黨職,近日引起討論,就此,總統昨日藉著接見工商建研會理事長郭台強時進一步闡述。

陳總統指出,我們的國家不是那麼正常完整,為達到正常化國家的目標,未來必須推動三大正常化,包括一、兩岸關係正常化,二、憲政體制正常化,三、兩院互動正常化,這三大正常化都同等重要。

針對「兩院互動正常化」部分,總統強調,「國家不可以繼續內耗、癱瘓下去」,要提升台灣國家競爭力,行政、立法兩院互動須正常化,目前正進行的政府組織再造是根據過去經發會的共識,將三十六個部會有效精簡為二十二個,至於未來政府組織法還有待新國會誕生後推動,這項工作已荒廢兩年的時間,實在相當可惜。

陳總統接著說,國會改革有四大面向要兼顧,包括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廢除任務型國大以及公投入憲,如果有任何一個面向沒有通過,國會改革都不算成功。

陳總統另說明,基於兩岸關係正常化,政府正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擬定兩岸和平發展綱領;在憲政體制正常化方面,他希望未來四年為大家留下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新憲法,由於台灣內部仍有些地方未成熟,未形成絕對多數共識,因此,他個人建議在憲政改造過程中不要納入國家主權、領土、統獨議題。

陳總統認為,催生新憲法的時間點定在二○○八年,是因他個人任期到二○○八年五月十九日,故催生新憲沒有一人一黨或一己之私,「至於國家政府體制要改為內閣制,或者要恢復閣揆同意權的行使,個人沒有偏見,只要大家有共識,沒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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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日接見工商建研會成員時指出,「立委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必須兼籌並重,早在總統大選前朝野就有共識,不應再拖下去。

陳總統表示,「立委席次減半」是大家在二○○一年立委選舉前各黨各派所同意的,所以這是大家的共識,而且在今年三二○大選之前,大家於朝野協商也都同意在案,因為有了共識,得到百分之七十、甚至百分之八十民意的高度支持。

但是陳總統強調,國會的改造光是「立委席次減半」還是不夠的,如果沒辦法變成「單一選區」,那麼那些走偏鋒的問政仍會層出不窮,這部分絕不是理性問政的常態,所以要能夠引導國會議員有效地問政,來做有效的監督與制衡,「單一選區兩票制」絕對是非常重要。

陳總統又說,既然講到國會改造,還要討論有無必要留下國民大會,我們認為任務型的國民大會代表實在沒有必要存在,否則光是一個憲法修正案,立法院四分之三通過是沒有用的,最後還是要選出三百位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來複決同意,那與其選出三百位國民大會代表,為何不由人民直接來行使公民投票的複決同意。留下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絕對不是很經濟的事,也會影響到整個國家的競爭力。

陳總統接著表示,也因為要「廢除國民大會」,那所留下的憲法複決同意權應該交給誰?當然是要交給人民。而人民要透過何種方式來行使同意權?當然就是透過公投。因為要因應「廢除國民大會」的擬議,所以要讓「公投入憲」取得法源依據,然後再落實於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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