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成 ﹕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三)
【大紀元8月11日訊】上訪的難民們的冤假錯案為什麼長期得不到解決?誰在指揮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務院接待辦﹒人人接待辦等接防口把上訪難民踢來踢去?誰用蔑視﹑踐踏憲法和法律包庇應該依法受到嚴懲的貪官污吏們逃避法律制裁?是誰在操縱對中國人民來說少得可憐的一點兒人權和上訪權實施大規模的姿意剝奪和侵犯?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在人民﹑憲法﹑法律與貪官污吏之間﹐中央政治局選擇了貪官污吏!這種勿庸置疑的根本性錯誤抉擇﹐是中國共產黨的悲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悲哀!是中國人民的悲哀!正是因為中共中央的錯誤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導致了國家的腐敗不堪!使這個原本偉大﹑光榮﹐正確的黨和偉大的國家變得如此的支離破碎!
湖南婁底的—位小姑娘﹐當地公安局一個刑警大隊長開車壓斷了其姪女兒的腿﹐傷未好就被公安人員強行拖出醫院﹔然後把她家的兩口肥豬搶去作醫療費﹐全家受到公安人員的毆打。當這個小姑娘上訪中央後﹐在公安部的配合下﹐將其用手銬銬在61次特快列車上押回婁底市﹐然後以“無理上訪”為由拘留十五天!
湖南永州的—位女士﹐因出庭作證當地公安機關毆打他人致殘﹐其妹妹在法庭宣判涉案公安人員的當天晚上失蹤至今八年﹐同時有人向該女士家中送去一顆五四手槍子彈和安裝定時炸彈進行威脅。該女士多次上訪﹐至今問題得不到解決。
李小成指控的新疆農四師四個法院院長伙同兩個可以判處死刑的罪犯﹐用製造假案變相搶劫李小成的案件﹐證據是伊寧市公安局出具的鐵證﹐卻被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拖着不辦!
中共中央的做法﹐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章》中的諸多條款﹐違反了《憲法》﹐違反了《刑法》!中央念念不忘對人民的普法教育﹐自己卻變成了普法教育的死角﹗這豈不是天下第一大諷刺和笑話﹗中央應當屏棄封建專制主義﹐從根本上﹑從法律上﹑從制度上遏制腐敗!
胡錦濤總書記﹐從上邊的案例上﹐您覺得中國人民有沒有人權?有多少人權?您不覺得被戴上頭套﹑手銬押回去的上訪人可憐嗎?你不認為他們冤枉嗎?如果許許多多的百姓們說﹐當今的中國共產黨不如昔日的國民黨反動派!您能接受嗎﹖您不認為中央應該徹底檢討目前反法律﹑反人民的立場嗎?
上訪的難民們對中央目前的對待上訪的政策堅決反對卻寄予厚望!這充份表現在他們對《社會主義好》這首中國人民最喜愛的歌曲的第二段歌詞的改編上﹐這是﹕“共產黨好﹐共產黨好﹐共產黨是我們的好領導﹐說的到﹐做不到﹐全心全意為自己撈鈔票﹐我們相信胡錦濤﹐要把貪官污吏全打倒!全打倒﹗”
“三個代表”是一個全新的政治理念!人民需要的是實事求是﹑表裡如一﹑言行一致!要代表依靠自己的誠實勞動發家致富的先進的生產力﹐而不是靠搶掠致富的新生的官僚資產階級﹕要代表現代文明﹑進步的社會方向﹐不要代表封建專制的沒落的政治殭尸﹔要代表法律﹑國家和人民﹐不要代表貪官污吏這群詐騙犯﹑盜竊犯和搶劫犯!
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為了杜絕和震懾腐敗﹐我們的國家需要建立一個類似于香港“廉政公署”那樣的國家監督機構。該機構的級別應與政府同級平行﹐叫做“國家人權廉政公署”﹐最高級別應與國務院同級﹐歸人大直接領導。該機構的權限應為﹕有權對所有政黨﹑國家機關﹑組織﹑團體﹑實施法律監督!有權在必要時隨時調動警察和武警!有權對國務院付總理以下級別的公務員決定逮捕!有權監督黨和國家的最高級領導人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今年七月一日﹐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建黨八十三週年紀念日。在這偉大的日子﹐我建議人權被踐踏﹑被侮辱的上訪難民們到偉大首都的天安門廣場去旅遊!自行地﹑自願地旅遊!沒有組織﹑沒有口號﹑沒有旗幟的徒手自助旅遊!。不要違反與《憲法》抵觸的北京市政府關於不許在天安門廣場遊行示威的規定!到天安門廣場去拜謁毛主席的遺容﹐去瞻仰人民英雄紀念碑﹐去向國旗致敬!當然﹐上訪的難民們有權向毛主席泣訴冤屈!有權告訴英雄和先烈們﹐他們的血不會白流!眼前的黑暗﹐不過是歷史長河中的一個漩渦﹐會很快地消失的!上訪人有權向國旗討要本屬於他們的人權!
胡錦濤總書記﹑國家主席!請通知國家的軍隊﹑國家的武警﹑國家的警察﹐請他們保障上訪難民們到天安門廣場旅遊的權力!保障他們的這一打了折扣的憲法權力不再受侵犯!保障他們的人身權﹑健康權﹑生命權不受侵犯!保障他們不致于象豬狗一樣被扔進警車裡!
拜託了!總書記﹑主席大人!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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