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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11日電)台灣國防部函復監察院「軍事審判官辦案品質專案調查報告」改進措施指出,將積極建立軍事審判機關的行政監督機制。監察院今天審查後決議,將國防部函復公文,送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作為未來巡察各級軍事法院的了解重點。
監察委員謝慶輝、黃武次、黃勤鎮、廖健男先前組成專案小組,完成「軍事審判品質專案調查報告」。
報告中函請建議國防部提升軍事法庭的錄音效果;減少軍事法官與書記官兼任的行政業務;提升各級軍事法院的上訴率;改善軍事法院的硬體設施等。
國防部函復表示,針對監院調查報告建議,將函請各級軍事法院,依監察院調查意見,建立軍事審判的行政監督機制;除將列為督導重點,同時也將納入年度考績評比。
在改善軍事法院的辦公廳硬體設施部分,國防部規劃最高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將配合文建會歷史園區專案,遷建至桃園縣八德市三軍大學旁。
國防部也已核定,關於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南部地方軍事法院及中部地方軍事法院的建案,預定民國九十四年開始動工新建。
國防部並函復說,將陸續建置軍事法庭的數位錄音系統,期能有效改善長期以來軍事法庭錄音效果不良,多以人工使用錄音機、錄音筆作業的詬病。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國防部函復的改進措施。除決定將國防部函復公文,送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作為年度巡察各軍事法院的了解重點外;同時也將全案報送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追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