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清揚:國家機密——對誰保密?
【大紀元7月9日訊】每個國家都有國家機密,這點無可否認。然而什麽東西都不是絕對的,哪怕在機密中屬於最高等級的“絕密”也肯定不是絕對的。被一個國家劃分爲機密的文件和實事並不是誰都不可以知道,而是有人可以知道,有人就不行。如果不需要知道的人獲得了機密就是犯罪,就要坐牢,這幾乎成爲各個國家公認的,所以當中國當局動不動就以泄露國家機密逮捕關押異議人士時,大家都顯得有些無能爲力。不是嗎?機密是他定的,如果他規定“中囯共產黨貪污”這幾個字屬於國家機密,你無意中泄露了,那就是泄密罪。
機密規定出來不僅僅是不讓一部份人知道的,同時也是專門給另外一部份人看的。例如党和國家領導人每天就基本靠“機密”和“絕密”情報來制定國家政策,中國是這樣,美國也不例外。美國攻打伊拉克基本上就是靠所謂“不便於對公衆公佈的絕密情報”來決定的,雖然在聯合國上國務卿鮑威爾披露了一些中央情報局的情報,但全部的情報不是美國人民該知道的。
中國的機密特別多,例如六四真相,非典傳染病和農民上訪、拆遷等等,都是機密。這些和人民利益切身相關的事情被定爲機密,自然人民就沒有權利知道。這些機密是供共產黨領導人參考的,他們在根據中國特色以及中國人民的接受程度來決定哪些人民該知道以及該知道到什麽程度。
過去幾年有好多個異議人士被以泄密罪判處,其中好幾個是涉及到軍事機密。中國要解放臺灣,要對付美國,保持軍事機密是天經地義的。從原則上說,中國的軍事機密保密的物件是臺灣和美國,而不是中國人民。但由於無法保證中國普通民衆不泄密,所以就一同列爲封鎖秘密的物件。我每次看到由中國小人物或者異議人士因爲泄露國家機密和軍事機密而被判刑就覺得好笑。
作爲中國公民,他們有權利要求知道一些秘密,前提是他們不要泄露這些秘密給臺灣和美國。可是問題就在在於,中共有什麽秘密是美國和臺灣不知道的呢?就拿軍事秘密來說,從劉連昆到劉廣智少將,更不用說叛逃美國的國防部美大司大校。從這三位絕密的級別和廣度,可以這樣說,中共大軍區一級對於臺灣和美國已經無密可保!如果北京一定堅持還要保密的話,那麽可以這樣說,他們保密的物件是中國人民。其他機密也是這樣,中共有多少高幹弟子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又有多少貪官污吏帶著錢和文件潛逃西方?他們基本上把中共的機密和絕密全部送給了西方。可是北京還在拼命保密,到底還要對誰保密哪 ?
這樣想想就非常可笑和很可悲。中共的絕密本來是不要外國人知道,不想臺灣知道,可是人家都知道了;於是就對人民保密,有或者拿保密作爲手段對付那些想知道真相想知道自己的國家在幹什麽的可憐的公民。
是不是可以這樣說:一個國家設立“機密”本來是用來保護人民的利益,保衛國家安全的,可是對於臺灣和美國,北京其實早就無密可保;現在中國所謂保密,則是對自己的人民保密,是用來保護共產黨獨裁統治、一黨專政的!
香港出版的一本小說《致命弱點》從多個層面揭露了中美情報機關的暗箱操作,雖然作者爲國內人士,所以筆下多有保留,但小說讀後仍然讓人浮想聯翩。小說提出了在當今資訊開放的今天,情報機構面臨的挑戰:是繼續神神秘秘,欺騙自己人民的同時自欺欺人?還是撕破遮羞布,接受公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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