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老師可不可以觸摸孩子?
【大紀元7月3日訊】(大紀元南澳報導)澳洲教育部對教師是否應該被允許觸摸孩子的議題進行了討論,將對教師實施更加嚴格的行為指南,對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孩子做出明確規定。
教育部執行官斯蒂夫•馬歇爾(Steve Marshall)於六月二十三日表示,教育部將對教師行為指南進行回顧,以澄清在什麼情況下教師可以觸摸孩子,例如當教師安慰孩子時。
馬歇爾先生警告學校,如果學校不加辨別,無論任何情況都禁止教師觸摸學生,那麼學校和教師將會變得沒有一點“人情味兒”。他說:“孩子們和學生們的安全和幸福是我們最優先的考量。” 馬歇爾先生表示,教師和孩子有“積極正面的接觸”是可取的,運用“常識”則是關鍵。
他說:“但是,其他一些因素也要被考慮進去,諸如孩子的年齡、孩子是否瞭解並信任老師、以及孩子的文化和家庭背景的影響等等。此外,教師也要明白孩子的肢體語言——一些孩子就是不願意積極正面的接觸,那麼首先征得孩子的許可非常有必要的。”
教育部評價委員會在上週一聽取了獨立議員鮑勃•沙持(Bob Such)的意見後,決定對此項議題進行討論。鮑勃對教師們被鼓勵完全不要接觸孩子,那怕孩子受了傷、需要安撫也不能接觸的做法而感到擔憂。
馬歇爾先生對該委員會說,如果一個孩子摔倒受傷,教師把孩子從地上扶起來是一種適宜的做法。他說:“如果肢體接觸意味著對孩子進行忠告和勸解,那麼在特定的情況下,接觸是可取的。”
澳大利亞教育聯合會(Australian Education Union)建議教師在任何情況下也不要與孩子發生肢體接觸,因為這樣做 “從法律角度考慮是充滿危險的”。該協會南澳省主席安德魯•戈爾(Andrew Gohl)說:“儘管如此,實際上孩子們在受傷或不高興時,經常會尋求安撫,這時教師就要自己做出最明智的判斷。”
一位來自阿得雷德北區名為彼得•松(Peter Thorn)的家長有一個五歲女兒,他表示如果自己女兒受傷或感到沮喪,他願意讓老師觸摸安撫他的孩子。他說:“一位男性教師安慰小孩子,尤其是小女孩時會有很多顧慮,我是可以理解的。”
校長們則要求制定新的行為準則,明確無誤地告訴教師們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因為教師們總是擔心觸摸孩子會招致虐待兒童的控告。
南澳中學校長協會主席鮑勃•西斯(Bob Heath)說:“人們總是會對男老師觸摸學生抱有各種各樣的憂慮,但這僅僅因為我們處在一個刑事訴訟和虛假指控很可能發生的環境下。”
南澳小學校長協會主席利奧尼•垂珀(Leonie Trimper)表示,新準則應當包含各種可能的假設,“讓誤解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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