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梁世煌、高照芬╱台北報導〕爆發六十三億資金「蒸發」疑案的的博達科技公司,昨日驚傳跳票六千萬元。票據交換所表示,最快本月16日博達將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台灣證交所則指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發生跳票即變更交易方式,打入全額交割股;由於目前博達股票已暫停交易,一旦博達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博達股票將被下市。
據了解,早在6月15日博達向法院聲請重整時,公司方面就已經向法院同時提出保全資產的緊急處分請求,主要的目是是避免法院在裁定是否重整之前,公司資產遭到債權人或是債權銀行處分,影響公司營運及員工權益。士院昨天裁准這宗聲請,禁止博達債權人在緊急處分的九十天期間行使債權。
但法官為維護、保全博達及其債權人權益,昨天同時依職權率員查封博達所有資產。
在此情勢演變下,使得博達近三十億元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 )及6月30日到期的六千萬元退票的債權人,在未來九十天內,暫時無法向博達公司「逼債」。
另外,博達昨天啟動公司首波瘦身計劃,博達表示,該公司初步規劃公司員工未來將由目前的五百人減至三百人左右。
由於博達公司跳票六千萬元,16日面臨被列為拒絕往來戶的困境,依照「公司法」及「證交所營業細則」的規定,上市公司發生跳票即變更交易方式,打入全額交割股;但由於博達股票已暫停交易,故併案執行股票停止買賣;一旦博達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或法院裁定公司重整,或駁回重整,博達股票即下市。
士院昨日裁准禁止博達債權人,在緊急處分的九十天期間行使債權;同時依職權率員查封博達所有資產。但士院裁准的緊急處分,並不及於博達員工的薪資、勞健保給付金及博達員工的基本勞動權。
依公司法規定,本件緊急處分期間屆滿時,在必要時,法院得由利害關係人的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延長,但延長期間每次不得超過九10日。
本裁定案除禁止緊急處分期間,博達債權人行使債權,包含破產、和解、強制執行等程序外,並禁止博達公司記名式股票轉讓,且對博達及其負責人葉素菲財產裁定一併應予保全。
至於博達董事長葉素菲等人涉嫌掏空、做假帳、內線交易案,話愈說愈少的葉素菲,檢方為釐清案情,昨再密集借提偵訊,葉仍對四十七億應收帳款、十三點二億ECB及美金一千零三萬設質約定金的最後流向交代不清。
葉素菲向檢方表示,她對這些金錢流向也不清楚,且自身的憂鬱症有加重趨勢,希望檢方能在她憂鬱症發作前,早日放她出外查明;不過檢方不為所動。
博達向士院民庭聲請緊急處分表示,博達重整案准駁前,若任令債權人依取得執行名義先後對博達進行強制執行,拍賣質物或以抵銷方式行使債權,將使重整目的無法達成。
法官認為,重整案准駁前,法院若不及時作必要處分,聽任公司債權人個別行使債權,導致公司總財產減少,則聲請時尚有重整可能的公司,迄重整裁定時,可能因時勢移異而失去重整價值,且可能削減未來公司獲重整時的全部財產統籌擬定性。
因此,法官為免使博達將來的重整陷於不能或困難,裁准博達的緊急處分聲請。
雖然博達的大多債權銀行,以博達重整背後涉及掏空、做假帳等不法情事,已無經營價值,反對博達的緊急處分聲請。
但法官指出,這些債權銀行僅憑新聞剪報資料反對,並無具體事實佐證,另在裁准緊急處分同時,依職權對於博達及其負責人葉素菲的財產做保全處分,對於博達債權人來說,並未使其權益受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