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華︰汪傳浦證件上層授意核發
【大紀元7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台灣監委馬以工昨天轉述駐英代表處秘書張家華的說詞,指去年2月間汪傳浦申領新護照時,他曾主張回報外交部,但英處「上層」授意核發。監委對這項說法高度重視,馬以工表示將約詢這位「上層」;監委趙榮耀另表示,明天將約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錢剛鐔。
監院拉法葉案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趙榮耀、林秋山及馬以工委員,昨天繼續約詢駐英代表處秘書張家華和領務組長徐儷文,發現核發汪傳浦夫婦相關文件的過程有明顯且重大的疏失。
馬以工說:「整件事情已經動搖國本!」並稱,事件爆發後,我國駐外單位核發文件的草率疏漏,將成為國際笑話。
馬以工主動透露,張家華指稱,去年2月間汪傳浦到代表處申請換發護照時,他感覺此人就是汪傳浦,曾向長官請示是否將此申請案回報外交部審核,但是,有一位「上層」長官說,既然申請案合乎規定,就予以核發,汪傳浦才順利取得證件。
馬以工並未說明到底這位「上層」是誰,僅表示將予約詢,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內情。但她說,昨天她準備汪傳浦歷年來不同模樣的照片,張家華無法確切辨認。
監委林秋山也說,不管行政院長游錫堃自認「震怒」是否得體,但如果游院長了解相關人員核發文件時的草率和疏忽,一定會再震怒一次。
林秋山表示,詢問張家華5月審核汪妻葉秀貞提出的申請文件時,是否逐項看過申請表格的內容,答案是沒有;此外,汪傳浦和葉秀貞兩次前來申請,是否親自在他面前簽名,張家華則說汪傳浦的部分確實是如此,但是葉秀貞的部分他不敢回答。
林秋山說,葉秀貞的申請表格中,中文姓名是葉秀貞,英文姓名是汪葉秀貞,婚姻欄中空白,葉秀貞也未在張家華面前簽名,張家華事後也未逐項查核申請表格。
林秋山說:「只要張開眼睛就一定能看出問題,因此,不只是駐英代表處是閉著眼睛蓋章,領事事務局也是閉著眼睛審核。」
監委趙榮耀也說,去年5月間,外交部函行政院答復監院之要求時,具體提出改進的措施,包括第一、通緝犯及其家屬之文書驗證申請,必須事先報部;第二、領事業務之轄區須嚴格劃分,申請者必須提出當地有效之居留證件以供辦理;第三、遺失護照之請領,須檢附當地警方核發之證明文件。
趙榮耀說,但葉秀貞今年3月16日向駐英代表處申請護照,當天才向當地警局報案證件遺失,拿了一張「報案單」,但是這份報案單上的遺失物品欄,明顯地打了一個「問號」,顯示當地警方也不確定葉秀貞到底遺失了什麼。
趙榮耀說,葉秀貞的申請表上不但中英文姓名不符,配偶欄也未填,也未提具居留英國之文件,這樣一份不符合程序要件的申請案,承辦人員當時就不應該受理,承辦人員受理後,竟然還疏於查核。
「申請者未按程序辦理,竟然獲得許可,該做的都沒做,怎麼能說依法行政?」趙榮耀強調,不管是否可以換發護照給葉秀貞,相關人員的行政管理疏失,已經說不過去了。
監委們對於去年才決議糾正,結果今年又發生相同的錯誤,感到十分不滿與無奈;趙榮耀表示,民國九十年迄今,屢次發生駐外人員之疏失,可見外交部承諾的改進措施,根本沒有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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