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筱林:邪惡的黨紀
【大紀元7月18日訊】蔣彥永醫生,自6月初被拘押起來之後,至今已是1月有餘。直到不久之前才傳出消息說:他是因爲“違反了黨紀”,才被關押起來的。他違反的是什麽黨紀呢?據說這是由於他與其黨中央“沒有保持一致”。他哪一點沒有和那個黨中央保持一致呢?原來是他對那個黨中央寫了一封信,明確地表達了他對該黨殘酷鎮壓1989年北京市民與學生運動的不同看法。這一行爲,到底違反了中共黨紀沒有?
不錯,按中共16大之後的新黨章規定,中共黨的組織原則是所謂“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蔣醫生作爲一名中共黨員,顯然應當服從那個“組織”,服從那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中央委員會。因此,對這個中央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蔣醫生也應當服從。但是,中共的黨章同時也有規定,說是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在中共的另一份文件《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還有這樣的規定: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和黨的報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問題的討論,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對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黨員對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級黨組織直至中央作口頭或書面的報告。黨組織應當歡迎黨員群衆的批評和建議,並且鼓勵黨員爲了推進社會主義事業提出創造性的見解和主張。”
由此來看,蔣醫生就這“中央已經作出了”的決定向其黨中央提出他的不同意見,乃是該黨黨章及黨內生活準則所規定的黨員的基本權利。這麽做,怎能說是違反了黨紀呢?
但是,在中共黨內,就有這樣的怪事。比如1959年的廬山會議,中共元老、官拜國防部長的開國元勳之一的彭德懷元帥,只因向其黨魁毛澤東寫了封信,對毛所發動的所謂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表達了自己的不同意見,便被毛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的首領、迫害至死。因此,中共黨章及其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裏面所規定的這些冠冕堂皇的東西,不過是一個幌子,是用來糊弄那6千萬普通黨員的東西而已。
中共對它的組織原則中的那條“全黨服從中央”的具體內容,還有這樣一種表述:全黨服從中央,就是全體黨員和黨的各級組織部必須緊密團結在黨中央的周圍,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一致。試問,既然該黨的“全體黨員”都必須不唯在政治上、行動上與他的黨中央保持一致,並且在思想上也保持一致,他們又如何還能有自己的思想?對“中央”作出的那些決定,如何還會有不同的意見來向“黨的各級組織直至中央”表示呢?從這一點來看,蔣醫生的確是錯了。因爲,作爲中共黨員之一的他,不但只能按他那個“中央”所決定的思想去思想,更不能有自己的良知!
但是,蔣彥永醫生卻是完全按照寫在紙上的中共黨紀、向那黨中央提出他的不同意見的。如依黨章,他的行爲根本沒有違反黨紀。何況,要黨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和中央保持一致的說法,也只是在如江澤民一類的大佬嘴裏才可以聽到,在中共的黨章裏面,也沒有這樣的規定。依照中共所制定的黨規,蔣醫生並沒有違紀;只有照著江澤民之類頭頭的講話“精神”去看,才可以說蔣醫生是“違反了黨紀”。可見,中共的黨紀,似乎有兩種:一種是寫在本本上的明文規定,另一種則是大佬們的講話。然而,對中共來說,究竟是寫在紙上的黨章算數、還是大佬們的講話算數?我們不是那個黨的黨員,對此實在搞不明白。只不過,從我們這些不是共黨的人的角度,退一萬步來說,即使蔣醫生確實違反了該黨的紀律,中共不是有個《紀律處分條例》嗎?按照那個條例去處分就得了。如今把人關押起來,說是“雙規”,請問,中共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有這個“雙規”嗎?中共是個政黨,不是執法機關,它有什麽權力把人拘押起來?
從蔣醫生被中共拘押的事件中,我們所能夠看到的中共黨紀,原來是這樣一種東西:中共可以無法無天地隨便把人關起來,既不依照該國的法律,也不依照該黨的黨規,形迹如同綁匪──這是什麽黨紀?這樣的黨紀真是令人作嘔!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