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韓為師 產諮會建議大力發展影視產業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6日電)經濟部產業諮詢委員會今天召開九十三年度第一次大會,會後建議政府應以韓國為師,大力發展影視產業,創造媒體、文化出口的有利政經環境,並解決勞力就業失衡造成的高失業率問題。
「冬季戀歌」、「我的野蠻女友」等韓國電視影集、影片已經成為韓國重要出口產業之一。根據南韓文化觀光部統計,單以電視影集來看,韓國電視節目出口金額由1999年761.5萬美元,至2001年大幅上升為 1235.6萬美元;若以包含電視、電影、電腦遊戲軟體等整體文化內容產業來看,產值從1999年的 71.63億美元,2001年大幅上升至108.88億美元,這還未包括因韓劇流行而增加的觀光及其他產品的外銷金額。
產諮會表示,韓國文化創意產業成功與政府政策大力支持與獎勵有很大關係;台灣雖然已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將數位內容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但至今相關配套措施仍未臻完善,產業推動仍有諸多困難。
產諮會指出,韓國自2000年起大力發展文化內容產業,政府即積極立法,以減稅或提供低利優惠,鼓勵企業投資拍片;興建「漢城綜合影城」便利影視業界拍片;實施「銀幕配額制度」,規定戲院及電視台播放國產片比率;而為文化內容產業的永續發展,選派人員赴美、日取經,學習電影、電視的先進管理與製作模式。
產諮會建議,韓國發展文化內容產業,短短幾年即開花結果,建議政府可考慮參考韓國經驗,在台灣面臨經濟轉型之時,積極思考如何發展台灣的數位內容與文化創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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