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終審維持原判 呂麗萍學校被判返還學費
【大紀元7月16日訊】 昨天曠日持久的原呂麗萍任校長的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學生高戈訴該校教育合同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一中院駁回雙方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審法院關于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返還高戈贊助費20000元的一審判決。
據中華网7月16日報道﹐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長是著名影視演員呂麗萍。原告高戈訴稱,1999年,其受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招生宣傳的吸引,与群星學校達成口頭入學合同,并交納了贊助費30000元及其他費用,但入學后發現實際情況与其宣傳不符,遂要求退學。遭拒后,高戈于2001年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入學合同,返還贊助費30000元并賠償原告損失2000元等。
原審法院經審理作出确認原、被告解除教育合同關系,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返還高戈贊助費20000元的一審判決。
一審宣判后,高戈、群星學校均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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