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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5日電)教育部軍訓處長宋文遭人檢舉涉嫌賣官索賄案,宋文今天上午九時主動前往台北市調處說明,同時被市調處約談的還包括另外兩名軍訓處承辦軍官及教育部中喬公室的軍訓督導,在歷經將近十小時偵訊後,宋文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訊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宋文。
檢方是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利者」,依法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檢調人員今天除約談宋文之外,也再次約談昨天獲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交保的軍訓處上校軍官趙家昱,以及中部軍訓督導劉姓上校,並讓三人進行對質,趙、劉兩人訊後移送軍檢。
由於被檢調約談的軍訓處人員,皆為對軍訓教官有人事考核、晉任的建議職權,與任用、分發等人事作業沒有直接關係,因此到案者對涉嫌索取調升職務的收賄行為,均予否認。
至於全案最關鍵的宋文,除向檢方否認利用職權收賄外,也向檢方辯稱人事作業是由軍訓處第一科承辦,只要符合資格條件者,即按人事規定調升,而他是依據承辦單位送核的資料作最後裁示,從未向部屬索賄,他懷疑是遭調升未准或不滿人事安排者陷害。
檢調根據相關檢舉事證得知,有不少大專院校、高中軍訓教官,為爭取年度職務調整或升遷等機會,涉嫌向軍訓處行賄,行情依官階不同,金額由兩萬元到十數萬元不等,檢調根據查扣軍訓處最近五年的教官職務調整與升遷名單及可疑名冊,就約談到案的宋文等人與督導進行比對,晚間做出相關處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