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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盼台灣成亞洲首個新聞自由入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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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5日電)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今天拜會台灣記協,記協建議,在新憲「人權專章」中,加入「新聞自由」條款。蘇貞昌表示,期盼「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把捍衛百分之百新聞自由入憲的國家」。

蘇貞昌上午在總統府一局局長趙麟、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等人陪同下,拜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記協代表座談,廣泛聽取記協代表對於「新聞自由入憲」的意見,展開「憲政改造徵詢之旅」的第二站。

記協建議,在新憲「人權專章」加入「新聞自由」條款,即人民有完整表達意見的自由、接近政府資訊的權利,這些自由及權利均應受保障。記協強調,不僅應在憲法、立法層次落實,政府在執行心態也應調整。

蘇貞昌回應指出,過去憲法僅在第十一條中,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列在一起,並未明文具體保障新聞自由,近幾年來是靠著大法官釋憲文來保障,隨著新聞傳播科技發展,新聞自由保障確應列為憲法層次,但只有憲法明文規定是不夠的,還要有法律的保障、政策面的配合。相關配套立法,應循立法程序,朝野一起努力。

他說,會把記協的建議,儘速向陳水扁總統完整報告,也期待記協9月1日能提出具體「新聞自由」入憲條款文字。他強調,期待「台灣能成為亞洲第一個把捍衛百分之百新聞自由入憲的國家」。

此外,蘇貞昌重申,陳總統向來捍衛新聞自由,也尊重新聞自由,相信大家都可看出他的用心及決心,也許進步不是一天,也許作法見仁見智,但民進黨政府一定會負起責任,隨時檢討改進。

他也同意記協的說法,政府資訊應以公開為原則,以保密為例外,但在國會朝小野大的情況下,「政府資訊公開法」未能成功逕付二讀,相信大家很了解當時情況。

對於記協建議「刑法三一O條誹謗罪」除罪化一事,蘇貞昌也表示,有些國家除罪化但必須搭配高額的民事賠償,以便讓媒體、報老闆對新聞報導能更謹慎。記協對政府在媒體人事避免酬庸、避免侵害新聞自由等建議,蘇貞昌回應指出,會向相關單位了解這些事情,「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他也希望,媒體能成為政府與人民間的橋樑,公平報導、平等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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