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5日電)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今天拜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記協建議,在新憲「人權專章」加入「新聞自由」條款,包括人民有完整表達意見的自由、接近政府資訊的權利,這些自由及權利都應受保障。
記協強調,不僅在憲法、立法層次落實新聞自由的保障,政府在執行心態也應調整。
蘇貞昌上午在總統府一局局長趙麟、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等人陪同下,拜會記協,廣泛聽取記協代表對於「新聞自由入憲」的意見,展開「憲政改造徵詢之旅」的第二站。
蘇貞昌表示,台灣陳水扁總統在五二O就職演說,特別提及「憲政改造」重要性,四年來也多次表達對「新聞自由」的重視,陳總統7月1日接見中央社及國際媒體代表時,首度宣示「捍衛百分之百新聞自由入新憲」。
因此特地與記協舉行座談會,進一步徵詢大家的意見。
記協會長呂東熹表示,記協初步建議,在新憲「人權專章」中,加入「新聞自由」條款。
「新聞自由入憲」的條款包括人民有完整表達意見的自由;人民有接近政府資訊的權利;表達意見或接近資訊的新聞自由皆應受保障。
記協創會會長何榮幸表示,新聞自由的保護非僅只於憲法層次,實質面更重要,推動新憲工程之際,應有相關重要配套立法。
例如應依循民主國家立法程序,儘速完成「政府資訊公開法」立法,再檢討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三一O條誹謗罪」除罪化;促成「工會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三讀通過。
記協執委林芥佑表示,記協將在今年九一記者節,提出具體「新聞自由」入憲條款文字,要求政府儘速配套立法;並組成「新聞自由入憲小組」,嘗試與朝野各政黨接觸互動;明年3月召開台灣新聞自由回顧與展望的國際研討會,一旦台灣成功推動「新聞自由入憲」,不但在全球具指標性意義,亞洲各國也可以台灣為標竿。
記協監委賴秀如表示,新聞自由與媒體自律是一體兩面,記協將協助推動新聞界具體展現自律決心。
何榮幸也強調,記協對政府是「聽其言、觀其行」,因為落實新聞自由是心態問題,扁政府過去曾搜索媒體,這種不尊重新聞媒體,對台灣十幾年追求新聞自由是一大反諷,期盼政府能以更大誠意落實新聞自由在憲法層次、立法層次的保障,執行心態也應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