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城正在進行的“嘉禾事件”究竟誰能制止
【大紀元7月12日訊】
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及全國各媒體:
廣州大學城非法圈地、對藝術村私房主施行長時間、全方位的完全遠離人性的瘋狂的逼遷惡舉,截止2004年6月19日已被國內27家媒體(不含轉載的媒體)及境外不低於這個數位的媒體予以暴光。
境內外媒體規律性的一致觀點是:廣州大學城的專案違法(數百億的投資未經國家批准),用地批准程式違法,規劃程式違法,拆遷許可證核發違法。而更被媒體及各界垢病的焦點是,那群被群衆戲稱爲冷血冷面的逼遷者、在去年動用千餘軍警百餘軍犬及天空動用直升機強行拆毀數千戶民房後的一年時間裏、針對我們施行的摧殘人性、摧毀人的最低尊嚴的長時間逼遷惡舉,國內外頗具聲譽的中國政法大學蔡定劍教授直言:“廣州大學城的逼遷是正在進行的‘嘉禾事件’”。
而作爲這場人性災難的親歷者,我們無意誇大我們正在經歷的災難的深重程度,但我們有權威斷言這裏的逼遷者行爲之惡遠在嘉禾之上,我們這裏那些逼遷者使過的損招會使那些嘉禾的逼遷“同行”羞愧掩面。諸如在今年五月底,廣州市國土局在律師的慫使下,竟荒唐至對我們正在生活居住的房産以文件的形式作出決定,說政府將強行接管這些被他們決定成的無主房産(無主何需強行),並同時決定,政府代表房産主(可見又不是無主)與拆遷者(實爲自己與自己)簽訂拆遷協定。
我們的代理律師高智晟先生緊急致函提醒國土局及其律師三點:“1、在許多國人眼裏及記憶裏,1949年以前,延綿數千年的專制獨裁政府都是罪惡及反動的代名詞,但在罪行昭著的專制歷史記錄中,迄今尚未發現有政府強行接管公民正在生活居住的合法私有房産的記錄,提請注意這個歷史現象,斟酌是否一定要創造這個歷史記錄。2、作爲研究範圍涉及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領域的法律工作者,迄今未發現這個星球上有哪個政府制定並實施過自己授權、自己制定接管標準來強行接管公民的合法私有房産,請能思考這個全人類法律文明的禁區。3、無主財産認定權是司法權而非行政權,這是全人類規則文明的通例。對無主財産認定的程式屬中國民訴法之特別程式。國土局目前的所有行爲都在全球媒體的衆目睽睽之下,請顧及政府及中央政策的顔面,依法而不是依無知加強權解決問題”。高律師特別提醒他們,對人類規則及文明應留有一點敬畏之心,權力用至極致即爲禍事。
但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嘉禾事件”及國務院辦公廳下達《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後,逼遷者不但未有絲毫收斂,反而全面加強了逼遷“工作”。廣州市個別主要領導目無黨紀,視國法及中央政策如空物,對“強拆”及“土地開發”需求的狂熱已到了精神病態的地步(每次“開發”過程中由其直系親屬在幕後控制所有設計工程招投標工作的事實已成除紀監、監察及司法部門“以外的全社會公開的秘密”)。
6月18日,與這次拆遷在法律上不能有任何關係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番禺大隊”突然下達強拆通知說,根據“國家建設需要,(我們的)房屋已被收回”,如不自行拆除,‘執法’大隊將 ‘依法’強制拆除”,我們的絕望及無助可想而知。逼遷者何止是肆無忌憚,城管大隊下達強拆決定,不僅在法律上是無知的越位及權力濫施,這在新中國歷史上亦屬鮮例。由廣州市政府及國土局主導了一年的逼遷還沒有定論之際,突然又冒出一個城管隊,此舉表明,只要那群幹部的智力所及,它什麽荒蠻及遠離人性的決定及行動他們都敢爲,而唯一不確定的危險就是中央概率極低的可能的查處。
6月21日,廣東省政府召集小穀圍島上私有房産主所在的省屬十幾個單位領導開會明確了政府鐵定要強拆我們合法房産的決心;廣州市長張廣甯也召集同樣的會議,要求所有業主單位的領導要把逼遷當成目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要竭盡一切辦法逼業主簽名。同時公開宣稱,國務院46號文件在廣州不適用。“集體濫用職權”之舉已發展到最後及最高階段。政府再次抽調百餘名具有“工作經驗的幹部”二十四小時全方位找業主做“工作”逼遷,公、檢、法、工商、稅務、紀檢、人大、監察、城管、公證等部門各顯神通,工作物件涉及除業主外的父母及所有的親屬。一些業主單位的領導則更是出奇的賣力,例如美術學院的黨委書記楊珍妮被群衆戲稱爲逼遷書記,黨委辦被人稱爲“拆遷辦”。她公然威脅業主:“省委開會時明確讓我們轉告業主,如果再拒絕簽字,下階段就要將通知書換成拘傳票(一種在刑法上針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手段)。
當我們業主問她什麽是拘傳票時,楊講她也不懂,只是會上就這麽講的。拆遷人濫用他們手中掌握的全部權力,對被拆遷人從經濟上、政治上、環境上、心理上製造各種超乎想象的恐怖和壓力,這些冷面的官員逐家分析業主及家庭情況,象“嘉禾事件”中的逼遷方法一樣,把拆遷工作“人質化”。強迫其他家庭成員、親戚,如不同意強遷將累及其子女、兄弟。從經濟上威脅、制裁,公然對記者說:“惹急了,一個一個查!……中國要查個問題會查不出來嗎?”(民主與法制04.5.25),如一業主辦工廠,就以消防不合格爲名,不簽字同意拆遷就要停業整頓,結果業主只得簽字,房屋馬上被拆。有些業主因辦公司和政府有合同工程,拆遷人以不簽字就取消合同爲由達到逼遷目的。這方面他們真的是說到就能做到。
整個廣州大學城從立項到強拆的所有環節中,沒有一個部門去顧忌國家規則及中央政策爲何物,占地批准的程式正如當地報紙所言“省、市兩級政府特事特辦,將所有用地分成了三十九個地塊,分三十九次辦理了用地批准手續”,占地43.3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基本農田數萬畝批准程式的違法性可謂一言蔽之;規劃部門則更是完全蔑視了其規劃的地塊之土地使用權國家早已以國家契約形式出讓給我們及對地上建築物等財産沒做任何調整的事實,照舊依習慣的程式規劃,絲毫不去考慮國家法律的存在;土地監管部門則更是荒唐,繞開所有的中國法律規定,對回收土地使用權等一系列涉及公民根本利益的行政決定沒有遵循聽證程式等任何中國法律的規定程式,視國家規則、公民權利、人的尊嚴如敝屣;拆遷許可證的簽發部門對法律的無知及輕蔑則更令文明社會驚悚,完全不去顧及政府權力的界限,竟然在未與所有權人作任何接觸的情形下以許可證的形式許可他人強拆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不知世界上哪個國家的地方政府還會有這樣無知及無恥的記錄!
環保部門的違法失職在本次開發中也有令人絕望的表現,對開發工程中該島生態環境的毀滅性破壞不聞不問,將原來“不動島上的一草一木”的公開承諾變成“不留島上的一草一木”。爲了達到低成本強制拆遷的目的,逼遷者法律以外的手段無不用盡其極,單方評估、單方聽證、單方安排仲裁,公然在報紙上公開對我們的代理律師作出野蠻處理,在威逼我們就範的手段方面的發揮具有超人想象的堅韌,他們上枉國法、下幹民怨,逼遷者堅定持續的以傳單、告示、塞門縫、打電話、郵寄、單位傳達、親屬談話等各種手段,使我們整日處在極度的心理及精神恐慌之中,所有手段的核心是不斷勒令我們在他們指定的時間去重新登記權屬(我們手裏具有的是國家核發的法定權屬證書),不按他們限定的時間交出房産,將要按無主財産強行接管等,濫施權力無不至極致。
我們當中的許多人在國外本有居所,憧憬於廣州藝術村獨特的文化環境及其在海外的較大影響力,許多人變賣掉國外的房産,按國家的規則購置了土地,以藝術家特有的情懷、以藝術作品的創作方式各自完成自己的作品——房産,許多人的這種“創作”過程時近十年,土地使用許可、建設、規劃許可、權屬證書一應俱全,大部分房産證書是近兩年才頒發的,政府部門朝令夕改、無視規則的荒蠻之舉使許多老藝術家悲憤難抑,面對無處不在的權力傷害、面對所以法律救濟途徑如空無之狀,一些老藝術家在夜深人靜時竟悲至仰天大哭,悲聲淒慘悠遠,聞者無不潸然淚下,無不從心底裏感到如臨深淵之不安!
我們與藝術村的其他業主們找廣東省政府、找國土資源部、找監察部、找廣州市、廣東省兩級法院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些部門共同的規律就是對國家責任沈重的麻木,規律性的結果就是——沒有用。他們對國家及文明社會都已沒有了責任及起碼的道德,擇以公開信的方式對我們而言本身即是一種痛苦,痛苦於國家保護公民法律利益的成熟機制不在!但這已是我們最後的選擇,近來逼遷者又弄出新招,若業主是幹部、老師的,拆遷人就通過其所在單位的領導進行“政治談話”,以不予升職、不守紀律、黨內警告等內容要挾拆遷。比如,由市紀委領導及各部門領導幹部共十三人對一業主“開會”談話,後來雖然知道該房屋是他已30多歲的兒子所有,他們照舊逼著父親叫兒子“拆屋”。
廣州美院、廣州大學等一批美術教授和藝術家,更是重點逼遷物件。拆遷官員會同該單位領導、保衛處幹部天天近身做“工作”,有時甚至將業主堵在回家或上班的路上,直接強迫業主同意簽字拆遷。開各種動員會,極大地傷害和困擾藝術家的工作和生活的安寧,使藝術家一年來根本無法創作和工作。廣州某大學一教授在給學生上課時,學院紀檢書記與拆遷人準備進課室,在被阻止後又要該教授停課,說:“談完拆遷”再去講課……。在這些誘迫、恐嚇後(說將要設法影響你今後的藝術前途、子女就業,你辦的藝術設計公司也要重新清查,工程合同要取消……)只好同意由拆遷人單方面指定的評估人進屋強行“評估”作爲拆遷的第一步。拆遷人的種種做法與湖南嘉禾的做法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近兩天竟然出現了重新審查業主檔案資料的醜行。
市拆遷辦正、副主任蒙琦、楊和平等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更在公開場合對業主和採訪記者說:“我們腰杆子硬得很,一定要拆”,“現在我們的手段還很忍耐的了,到最後,我們就不顧一切也要拆你的房子,大不了犯個‘行政失當’的過失”。現在拆遷人是白天黑夜都在加緊“逼遷工作”,爲此,近一年來番禺區政府機關已抽調近百名幹部直接代表政府上門逼遷。他們白天發出各種各樣諸如限期搬遷通告、財産代管決定、單方評估補償費存款公證等等通知,通過上門張貼拍照,專遞郵件寄送,誘騙業主簽名進入拆遷人的“逼遷”程式。拆遷人千方百計破壞業主居住環境。包括破壞公共綠化、照明,強拆住戶用電、電話、電視,甚至拆毀住戶小區圍牆,破壞道路,強行撤走藝術村臨江苑的保安。使業主居住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導致晚上部分住戶被打爛門窗、房屋被竊,更有甚者把菜刀從櫥櫃拿出來放在桌上,把鐵鉗放在煤氣罐旁……,對業主進行恐嚇。在這種情況下,拆遷官員還揚言:“他們不搬遷,我們就這樣,看他們還搬不搬”。拆遷頭目楊和平說:“這三個別墅土地我們已買下,我高興怎樣拆就怎樣拆”。另一官員桂少田更是火冒大叫:“我就是政府,我要拆你們,我還要繼續拆下去,連配電房都要拆!”最瘋狂的極致表現是,6月23日下午,逼遷者竟同時在許多業主家門口貼上六份文告,即:《仲裁申請書》(政府自己向自己申請)、《仲裁受理通知書》、《答辯通知書》、《拆遷裁決書》等,已什麽規則都不要了。
2004年6月4日,廣州日報頭版公佈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04年5月22日頒佈並開始施行“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規則”。該規則完全是根據需要隨意閹割國家規則的結果。把強制拆遷前的“公開聽證會”改爲“聽證會”,還規定:強制拆遷所需要費用由被強制拆遷人負擔。這是全國首創的不顧任何顔面的無理法規。
最近,廣州市又發生了被外界稱爲“冷血強拆事件”的水聲水庫35棟合法別墅被市文明辦以令人類髮指的非文明方式拆毀的犯罪事件,從作出強拆決定到將價值一億多元的別墅被變成瓦礫總共不足4天時間,不予房産主任何反應的時間,緊接著又發生了擬以同樣的套路及方式強拆天麓水庫別墅群的事件,使我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比精神分裂患者更加喜怒無常的群體。
我們這些整日煎熬在絕望和憤怒中的知識份子實在沒有任何辦法,只好向有關部門甚至向溫總理寫信求救。全國不少媒體對此重大拆遷糾紛給予了越來越深、越來越廣泛的關注和詳盡、客觀的報道,引起全國各界的重視。但我們直接面對的精神迫害反而愈演愈烈,“嘉禾事件”中的一切違法手段在我們這裏無一缺漏,“嘉禾事件”中沒有來得急施行的濫用職權及精神摧殘的手段都在我們這裏出現,即將釀成第二個“嘉禾事件”。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麽政府部門的某些人強盜般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恣意摧毀人性、挫毀文明、挫毀政府存在的正當性。
黨所一貫秉持的主流價值觀及廣泛的民意被恣意地、毫無遮掩地強姦。我們的災難什麽時候才是盡頭,我們要求平靜地生活,平靜地爲社會做事,爲什麽竟若登天之難!在這種所以角色粉墨登場、超規模的集體濫用職權面前,在當地所有人大代表及媒體集體失語的情況下,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有義務站出來捍衛我們的主流價值觀,因爲這已不僅僅只是我們這些業主所面臨的劫難!
此 致
禮
廣州藝術村全體被逼遷公民
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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