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每券發行金額下限將提高至 5億元
【大紀元7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2日電)為改善公司債市場不合理分券發行之情形,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將於8月1日起,對申請(報)送件之公司債發行公司,規定其公司債每券發行金額下限由現行 2億元提高至 5億元以上始得發行,而櫃檯買賣中心亦將配合這項政策,同步對申請上櫃之公司債進行審核。
櫃買中心總經理簡信男表示,現行公司債由於每券發行金額約在 3億元左右,規模過小,容易全數落入單一投資人手中,以致價格容易受到特定人操控,為避免公司債價格及利率失真,初步將分券金額規定提高。
依據櫃檯買賣中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本年 6月30日止,已上櫃之公司債發行總額為8648億元,發行公司家數為 150家,而發行券數卻高達2871券;代表儘管平均每一發行公司債之發行規模達58億元之鉅,但經分券後,每一支券別之發行規模卻僅3億元。
據悉,目前公司債市場多數採用發行日期相差一天或以不同保證銀行或保證與否等細微差異來達到拆券目的,除了造成投資人混淆外,由於每一支券別的發行條件不同,買賣雙方須經由繁瑣的議價、詢價與再確認始得完成交易,造成公司債市場交易流程不順暢、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流動性無法提升,嚴重阻礙市場發展。
目前公司債市場不合理拆券之情形雖然嚴重,但為避免突然杜絕拆券發行將導致發行公司發行成本全面上揚之負面影響,主管單位乃採循序漸進方式,僅將拆券金額由2億元提升至5億元,以避免過度衝擊市場。主管機關表示,將於這項政策施行滿半年後,再邀集相關單位進行檢討評估。
另外,由於金融債券近年亦有相同拆券情形,為利市場制度平衡發展,證券期貨局亦將請銀行局對金融債券進行相同之分券規範。櫃買中心表示,目前金融債券平均每一支券別的發行規模約在 3.5億元左右,相較一般公司發行的公司債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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