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法官施毒手上訪無果 血淚吶喊要人權
【大紀元7月10日訊】我叫賈鳳珍,是一個身高不足一米四的殘疾弱女子,家住遼寧省台安縣、台安鎮一街道振興委一組。從1992年我被黑社會流氓打了以後法官打我,我不但挨打5次,到北京上訪,又碰到狠如豺狼的鞍山截訪公安,誰知我雪上加霜、冤上加冤、難上加難啊。
※第一次挨打
1992年6月的一天,我雇一輛拉苞米車運河台安縣的西佛鎮批發雪糕。到西佛後,我去批發雪糕,拉苞米的車去辦事,讓我等他們。我批完雪糕等車時,台安縣團結糧站職工李彥軍(是有名的痞子)和出租車司機于大勇非叫我雇他們的車回縣城。可我不能雇兩份車呀,我不答應,李彥軍就把我雇的那輛拉苞米車的鑰匙拔下來。然後威脅我說,若不雇他的車,還得多加錢,要不然就把我的雪糕晒化了。當時氣得我就是不雇他的車,李彥軍和于大勇立刻上來對我拳打腳踢。我還不答應,他就抓住我往地上摔,頭磕在磚頭上,摔成腦震蕩。腦傷致使我肌肉萎縮。住院、護理、門診共158天。當時身傷、心傷使我痛不欲生。
※第二,第三次挨打:遭遇鬼法官梁彥山 一日之內被毒打兩次
為了出這口氣,討回個公道,我求助於法律。1992年出院後,我找到縣公安局、台安鎮民事廳。民事廳處理不了,後來我告到台安縣人民法院,還不行,告到鞍山市中級法院。1992年秋市中級法院判我勝訴:司機于大勇賠償我1500元(已給)李彥軍賠償我1714.47元(至今沒給分文)。
2002年6月16日8時左右,我在恩良路上碰上打我的李彥軍,我向他索要賠償金,他蠻橫地說:“你無權向我要錢,要錢去法院.”我雖然不懂法,卻感到人家說得有理。於是,我又再次來到縣法院。到那里以後,當時法院屋里有七、八個人,我說明來意後,那幾個人像趕狗似的對我吼叫:“我們不管,……”(等很多難廳的話)氣憤之餘,我就去摘法院門的的“最佳單位”的銅牌子,我根本就沒動牌子,此時,他們打電話給“110”南街派出所警車把我拉走了。
隔了一會兒,我不甘心,二次返回法院,這次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法官打人了!民事廳廳長梁彥山出來了,他二話不說,拽我到一個無人的空屋,把我當球似的抱起來再往牆上摔,一下、二下……反複的摔,摔得我眼冒金星,頭嗡嗡地響,只覺天旋地轉,疼痛難忍。他邊打邊說:“摔死你無人作證,看你怎么辦,就說是牌子砸死的!”他還用腳把我踹出屋,再踹進來,再踢我、摔我。直到我昏迷過去。我蘇醒後他再次把我拽進屋內反複摔我、打我到我第二次昏迷,他把我扔到走廊外,當時我已遍體鱗傷。醒來後,我爬出法院大門坐車(當日地車主都不敢拉我)。
梁彥山以為我可能死掉,他怕脫不了干系,就在法院和同事造輿論說:“我給我爹上墳來的,小鬼附身了。是小鬼讓我打她,要不,我不會打她。”他家人也和他散布一樣的話(原來,李彥軍和梁彥山的妻子是同學,李彥軍走了梁彥山的關系)。梁彥山是頭頂國徽的人民法官,在眾目睽睽之下為了私情下毒手一天兩次毒打我一個殘疾弱女子。
※第四次挨打 遼寧台安縣法院院長包庇鬼法官 鬼法官堂堂之下再施毒手
當時,我只感到渾身疼痛難忍,欲哭無淚,欲喊無聲,一想到堂堂的法官大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法院的屋檐下,對我這個弱女子無理由的毒打,我覺得自己在這個地方真是有冤無處伸,有理無處訴。
後來,我沒回家,強忍傷痛去了沈陽“第一時間”。信知正好是休息日,門衛和附近律師都說讓我把材料備齊再來。無奈之下,當日下午六時回到家,我實在挺不住住進了醫院,連醫生看了我的傷勢都氣憤地說:“真是無法無天了,這哪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第二天,我又帶傷來到法院想找院長理論,院長不見我,這時,打我的梁彥山法官又揪住我踢兩腳,後如同扔小雞似的把我扔了出去,腦袋摔到了暖氣片上。周圍有很多人看見,都可以為我作證。
※第五次挨打 鬼法官指使岳母眾人面前毆打
由於我不肯屈服,屢次到法院講理,又引出了第四次被打。
2003年7月13日上午10點左右,法官梁彥山的岳母到我家門口找茬打我。她人高馬大,身強體壯,我這個不到一米四的殘疾人,再加上滿身傷病,如何抵擋?再一次被梁彥山的岳母打得遍體鱗傷,真是傷上加傷。當時有許多圍觀群眾。2003年10月梁彥山通過縣人大給了3000元錢為了息訴。
這就是我的遭遇。現五次被打,已造成了腦組織嚴重損傷、頭痛、視力不清,天天暈頭轉向,現在病情加重,全身疼痛無力,無有知覺。我已再無謀生能力,家中還有八旬臥病婆母,今後怎麼辦?我是欲哭無淚,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好走上了申訴這條路。為此,請求有關領導人伸出援助之手,幫幫我,救救我,給我一條活路吧!
※受冤上訪中紀委 鞍山截訪公安狠如豺狼
以後,我就到處流浪,乞討,飢一頓飽一頓,還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和傷害。
我相信中央有清官,請求中央領導在百忙之中騰出時間給予批示,幫幫我,救救我,救救我!是梁彥山加害於我,是他怕我來北京上訪,台安縣法院院長有包庇的責任,幾次把我從北京接回去,不解決,造成我身心極大的傷害,腐敗分子不清除,他們會更加猖狂的陷害他人。我相信我們的國家是法制國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鏟除腐敗,還我一個公道!
2004年2月2日,我到了中央紀委辦理填表手續,突然有五個男子說是截訪的,讓我們跟他回去,我們沒有跟他們走,當我們走到北京第五中學時,他們把我們兩個上訪受害人員強行抬到了他們的車上,然後拉到了駐京辦事處云翔賓館。
狠如豺狼,不知人性的東西讓我們兩個在車上等到天黑,又把我們拉到了另一個面包車上(車牌照為:遼寧H15870),一開始抓我們的車是遼西O牌子的車(是公安局的車),後來他們把我們兩個人塞到他們雇來的的面包車上,這輛面包把我們拉到一個很遠又偏僻的大山溝裏。
我問他們:“想把我們拉到何方?”他們說:“把你們接回家去,給你辦案。”
我看方向不對,於是我又問:“這不是向家開去的方向。”
他說沒有錯。車又開了一段時間,果然把我推了下去。
我一看四面都是山,於是我就哭了起來。因為當時正刮著五六級大風,嚇得我渾身發抖。泣不成聲,我連走路的力氣都沒了,因為我是一個殘疾的弱女子。大約過了一個時辰,這輛車又返回推下我的地方,從我身邊猛開過去,我把他們的車給認了出來,因為我記下了他們的牌照。
※欣慰天底下還是好人多
后來又大約過了兩個時辰和我被抓的上訪的受害人也走了回來,我倆一見面就抱頭痛哭,我說:“哭也不是辦法,哭死他們那些沒有良心的東西也不會心疼他們的。”我又說:“咱們還是往回走吧。”
我們央求過路的汽車車主帶我們一段路,我們把受害的來龍去脈說清楚了,那個車主答應了。然後我們就上了車,把我們帶到北京市房山區,他就走了,沒向我們要一點好處(費)。我問他的姓名和地址,他說:“不用了,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我說:“天底下還是好人多,沒有好心車主和派出所、電話亭等好心人幫忙,五六級大風,我們又飢又餓,恐怕今天我已經不在人世了,我一輩子也忘不了這幾位好心人。”
(好心人評注:上述事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犯了誣陷傷害罪,犯了《刑法》第397條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
※殘疾弱女子呼籲媒體維權 國際社會關注
我自小深信共產党,愛著我們的國家,這件事讓我百思不得其解,都是公安人員,為什麼有天壤之別?為什麼把我們拉到大山溝裏,又把我們推下去,企圖置我們於死地,是否受雇於人?我一個蒙冤受屈的殘疾的弱女子,來到中央,討回公道,他們那些沒有良心的東西加害於我,良心何在?
誰家沒有兄弟姐妹,誰家沒有兒女啊,如果你們遇到我這种事情,你們又該怎麼辦啊?請問你的良心何在?人心何在?我們納稅養著那些不辦案售貨員反過來加害蒙冤受屈的人,讓我們心寒啊!
通過這些事情,我深深體會到中國沒有人權,公民的人身權利剝奪得體無完膚,這是現今中華民族的恥辱和悲哀!
希望國際社會及聯合國人權組織給予關注和國際援助,同時譴責中國這种沒有人權,踐踏憲法尊嚴的可惡行徑。
一個遼宁弱女子代表中國大地上千千万万的帶血淚的艱辛上訪之路的人們,向世界吶喊:還我人權,還我憲法!!!
殘疾弱女子:賈鳳珍 聯系電話:遼寧省台安縣0412—4828770 手機:13801215462
(大紀元記者趙子法編輯加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