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私産入憲與歸還産權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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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據報道,中共左派理論家喻權域不久前接受法國《世界報》訪問表示,中國將保護私有財産寫入憲法後,已有地主子孫要求否定中共的土改政策,退還土地。喻權域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接到山東省部分大地主子孫的來信,要求將土地還給地主,因爲中國一些著名經濟學家聲稱地主出租土地、收取地租並不是剝削;據瞭解,其他省份也有要求退還土地的聲音。

  喻權域是黨內左派理論家,他對私産入憲極其不滿。理由之一是,如果把保護私有財産寫入憲法,那就等於否定了中共消滅私有制的革命,必然會引起地主富農和資本家後人的反攻倒算。其實,中共雖然把保護私有財産寫進了憲法,但是它並沒有對過去它犯下的共産的錯誤進行認真的糾正,它並沒有把當年共的産歸還給原來的主人。

  東歐國家則不然。例如捷克,正像米蘭。昆德拉在小說《無知》裏寫到的那樣:“1989年以後,所有在革命時期被國家徵收的産業(工廠、旅館、出租樓房、田産、林地)都重歸舊時主人的手裏(或者說得精確些,重歸舊時主人的兒孫手裏);這個程式叫做歸還産權。”歸還産權的手續很簡單,只要有人向法院登記,聲明自己是某一專案産權的所有人,一年之內若無人異議,一年之後,産權的歸還就成定局了。如此簡化的法律程式當然會留下很多漏洞,但卻免除了種種關於繼承的官司、申訴等麻煩。於是,一夜之間,捷克就出現了一批先富起來的人。

  東歐國家的這種做法無疑是公正的。道理很明白,共産革命既然搞錯了,糾正這個錯誤的辦法就是盡可能地回到原點,回到革命前,物歸原主。中國在改革之初,鄧小平講過一句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記得幾年前國內的《讀書》雜誌上登過一篇短文,裏邊引用了一位山西老農民的說。他說:“俺們村解放前有一戶地主兩戶富農,已經是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也許有人會問,爲什麽要退到革命前?難道革命前的産權就都是清白的嗎?當然不一定。問題是我們總得回溯到一個可以回溯的時刻。我們不能無窮後退,一直退到盤古開天地去。革命前是一個現今可以回溯之點。再說,共産革命赤禍千里,先前那些有産者個個在劫難逃,被剝奪、被共産、被批鬥、被管制、被勞改、被監禁、被槍決,多少家破人亡,甚至斷子絕孫,有多大的罪也早贖清了。幾十年後才物歸原主,難道還有什麽不應當嗎?

  共産國家進行經濟改革,說到底,就是改掉公有制,回到私有制。衆所周知,共産國家的公産,本來就是共產黨以革命的名義,用血腥的暴力消滅有産者的私産而造成的;如今要回到私有制,理當物歸原主才是;要麽,就應在民主機制的監督下對公産公平分配。俄國和東歐的私有化就是這樣做的。唯獨中國不然,中國是在一黨專制下搞改革,中國的私有化是權貴私有化。在中國,先富起來的人主要是共產黨官員。共產黨先是沒收別人的財産,美其名曰“革命”;後來共產黨又把這些財産據爲己有,美其名曰“改革”。其實,這是搶劫,而且是兩次搶劫。如今,就連爲中共作辯護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中國的經濟改革充滿了腐敗與不公正,但是他們詭辯曰早先別的國家經濟發展也是這樣走過來的。不對。中國的情況是獨一無二,史無前例的。象中共這樣,先是用專制的手段滅私充公,然後又靠著專制的庇護化公爲私。兩件相反的壞事居然讓一個黨在五十年間全做了!其傷天害理,不公不義,古今中外,誰能相比?

  由於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有不少人譽之爲“中國奇迹”,更有學者專家歸納爲“中國模式”。然而,他們不知道,或假裝不知道在“奇迹”背後的恐怖與罪惡。不消說,維持這樣的“奇迹”是一刻也離不開政治高壓,離不開專制暴力的。我們如何能指望這種“模式”會把我們引向法治,引向民主,引向人道呢?

──轉自《北京之春七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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