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菸」幕彈蒙蔽青少年
【大紀元6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天立台北報導〕衛生署昨天公布台灣青少年菸害媒體識讀能力調查結果,結果發現七成以上的兒童及青少年,並不清楚菸品訊息的置入性行銷廣告手法,學者擔心這群缺乏菸品訊息解讀能力的年輕人,容易落入菸商的陷阱,而調查也發現大學生的菸害防制信念最弱,整體青少年的菸害媒體識讀能力只有七十分。
這項研究計畫的主持人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所長郭良文表示,目前各媒體出現有關香菸訊息的類別,一種是勸誘吸菸的內容,例如廣告、店頭行銷,或是菸商以活動贊助的方式進行置入性行銷;另一類則是說服閱聽大眾不要抽菸的相關訊息,如果民眾未具備認識、解讀菸害廣告的識讀能力,則可能在美麗廣告的包裝下,無法拒絕菸害。
調查發現,有關青少年菸害媒體識讀能力較弱的項目,包括不清楚菸商會透過贊助球賽、演唱會或園遊會的方式進行香菸推銷,也不清楚菸商會透過其他商品的廣告,如咖啡或手錶廣告來推銷香菸;研究同時發現,媒體識讀能力越高者,菸害防制的信念也越高,也就是越有可能拒絕香菸的誘惑。
在菸品訊息的接觸率方面,調查指出青少年最常在便利商店的看板接觸到有關香菸的資訊,其次是網路、雜誌、公路邊看板、電影與報紙;至於菸害防制訊息的接觸率排行,則以校內宣傳活動居首位,其次依序為電視廣告或節目、校外宣導活動、學校安排的課程、菸盒上的警語、電影開演前的宣導短片。
參與這項研究計畫的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黃東益表示,超過七成的年輕人不清楚菸品廣告的本意,很可能模糊其判斷力,因此建議中小學應加強推動菸害媒體識讀與防制的課程,如此才能真正降低菸品危害兒童及青少年的程度。
郭良文指出,香菸的置入性行銷在電視、漫畫、電玩等無所不在,菸商往往在廣告呈現戶外的自然清新景象,或展現吸菸者英勇豪邁的形象,與香菸的本質完全不同,因此民眾有必要了解不同媒體的特性、菸草業者的意圖,及這些面向與香菸廣告的關連,才能抗拒香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