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酒後駕駛處罰措施收效甚微
【大紀元6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史迪編譯報導)酒後駕車的人仍然在我行我素,因為他們不相信會被警察逮住。
紐省犯罪統計與研究局的局長維澤本(Don Weatherburn)博士6月7日說,據統計數據顯示,自1998年實行雙倍處罰的法令以來,曾有酒後駕駛前科而又重犯的人數隻有輕微下降。
在悉尼,酒後駕駛重犯率維持不變,占11%。在鄉下地區,重犯率從原先的14%下降到了11%。
維澤本博士說,嚴厲的處罰條例之所以未能有效阻止酒後駕車者再度違章,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很多違章著是根據紐省刑法第10條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據該條規定,地方法官可以給違章者定罪但又可免除被告的犯罪事實記錄在案。二是以往的研究表明,除非人們認識到因違犯法規而被逮住的風險是相當的高,否則處罰不會有多大的防範作用。他說,不管是對是錯,那些酒後駕車的人們不相信他們其實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會被逮住。
反對黨警察事務發言人戴伯南(Peter Debnam)說,紐省政府需要授予警察更大的權力。讓他們像對待超速者的做法一樣,可以將酒後駕駛者的車輛沒收充公。戴伯南還指責政府消減了一線警察的經費而投資到像以反映警察打擊反社會行為為內容的維京行動(Operation Vikings)那樣的媒體項目上。其結果是,上電視的警察多了,而能上街值勤的警察人數卻減少了
。
紐省警察部部長瓦金斯(John Watkins)的發言人說,雖然人們仍在冒著被逮住的風險酒後駕駛,他們之中被逮獲的人數已經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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