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張耀傑:依法上訪者的反面教材
【大紀元6月7日訊】幾天前,四川省自貢市的失地農民維權代表劉正有,轉給我一份上訪材料,題目是《不做假帳的遭遇和希望》。上訪人曹曉麗是原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會計,助理會計師,擔任會計工作近二十年。我不知道她前十多年的會計是怎麼當的,是不是有過按照主管領導的旨意做假賬的工作經歷?反正是到了2000年2至4月,財會科長李念平授意她做假賬時,她開始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接下來又發展到由秘密舉報到公開揭發,以至於被她舉報揭發的官員們依然在陞官發財;自以為「在糾正錯誤,在於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儘量為國家挽回損失」的曹曉麗,偏偏失去了依法工作的公民權利,而且被當地公安部門非法拘留了一個月的時間。4年來,喪失工作的曹曉麗幾乎成為一個上訪專業戶,按照她自己的說法,「我向當時擔任總理的朱鎔基總理反映了一個不做假帳會計人遇到的事情和苦惱,朱總理函致自貢市政府,……但是不久卻將案子移交給了當時的縣委書記楊立平。從此,該案就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
如果此事屬實,曹曉麗的上訪「當時」就已經走到盡頭:連「上」到頂點的共和國總理都直接過問的腐敗案,依然得不到依法解決,這個法律和這個制度是怎麼一回事,你曹曉麗難道還不明白嗎?!你的上訪除了自作多情和自討苦吃之外,還能是甚麼呢?!
這個國並不是本國公民真正能夠當家作主人的國,你曹曉麗所要上訪的最「上」之「上」,也不是由中國公民公開選舉的合法官員,而是與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總支書記,公司經理,兼肉聯廠廠長」劉方紅以及他手下的鐘成修、李念平一樣,不經過合理合法的公開投票就可以為所慾為地領導本國公民的黨政軍領導人。所謂的依法上訪,說到底不過是被小賊咬了一口的人,偏偏瞎了自己的眼睛,千辛萬苦找到小賊上面的大賊,一心想請出大賊來吃掉下面的小賊。大賊為了保護自己手下的小賊,自然要把送上門來的苦主再咬上一口,甚至於乾脆給活活咬死。說得難聽一些,依法上訪的曹曉麗,所扮演的就是這種瞎了眼睛的苦主。照現在的路子上訪下去,曹曉麗除了害得自己家破人亡之外,不會給任何人帶來任何好處!!
在「國」是一黨之國、「法」是一黨之法的情況下,作為一名普通會計,曹曉麗本該與貪官污吏們同流合污,把沒有私有法人的公共資產「共產」到自己的私人帳戶中,而不是自己不知道私吞公共資產還偏偏去妨礙別人私吞公共資產。話又說回來,你曹曉麗如果當真是一名大公無私且英勇無畏的特殊材料的話,還有另一種選擇,那就是把自己訓練成一顆人肉炸彈,然後像巴勒斯坦人那樣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向中國的貪官污吏們討回血債。如果這兩個極端都做不到,曹曉麗最應該做的就是學會自私自利的妥協和中庸,一方面把自己的家庭料理好,一方面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等到劉方紅、鐘成修、李念平的上級把大賊捉小賊的政治遊戲搞到這三個小賊頭上時,再拿出證據把自己給解脫出來。
千萬不要在賊喊捉賊並且是大賊捉小賊的中國社會裏上訪告狀!這就是我對於曹曉麗和所有已經和即將成為曹曉麗的中國公民的真誠衷告!!
下面是曹曉麗所寫的《不做假帳的遭遇和希望》,其中有許多連中國話都說不通順的病句和錯字,為保持原貌,現予全文抄錄:
一、本人簡歷:我叫曹曉麗,女,44歲,高中文化,家住四川自貢市榮縣,原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會計,助理會計師,擔任會計工作近二十年。
二、不做假帳的遭遇:
2000年2至4月,財會科長李念平要我將所發獎金302500元在帳上反映為50000元,被我拒絕,我在記錄反映時把他們的強制意思和自己對該問題的看法註明在2000年4月份的會計憑證和帳目上。從此我便成為和領導「不合作」隨時可能下崗的人,2000年7月我到成佳食品站核對帳目,發現公司財會科長李念平提供偽造會計憑證給成佳食品站站長張世榮報銷,僅1999年就達9萬元,張世榮當即不滿,並立刻通知李念平不准我核對往來帳,他們怕他們的問題大敗露,對我大發脾氣決意打整我,他們夥同鐘成修等人,假公濟私,先是調動我工作,後是辭退工作,斷絕了本人的生活來源。
2000年8月29日,自貢市檢察院反貪局對食品公司違法問題進行調查,他們發現是我舉報的,當即買通榮縣公安局違法辦察人員楊君濤等人致我2000年9月2日被錯誤刑拘長達1個月,至到檢察結束2003年8月8日錯誤刑拘得以糾正,國家賠償1484.4元,但會計工作至今未恢復,因為我拒絕為他們做假帳,他們怕我揭發他們更大更深層的問題。
三、參與迫害我的一些人簡況:
劉方紅,男,44歲,縣人大代表,1996年擔任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總支書記,公司經理,兼肉聯廠廠長至今,劉方紅早在1996年以前還只是肉聯廠廠長時就偷稅,私設小金庫,靠物質金錢拉攏一班人,討好上級領導,討好職能部門關鍵人員,1996年後擔任食品公司黨支部書記,公司經理兼肉聯廠廠長。從此,夥同財會科長李念平進一步用錢疏通關係,編織關係網,擴大偷稅範圍,僅1998年至2000年三年時間就將定額稅進行肢解,轉化進行騙稅、偷稅,分稅款達2000餘萬元,編造憑證和帳目,貪污、挪用瀆職賤賣國有資產,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損失1000餘萬元,劉方紅把國營食品公司所屬各企業紛紛整垮,無一倖存,而同時把他的私企從無整到有,日日壯大,劉方紅整垮國企,搞活私企,劉方紅用的是國企食品公司廉價的下崗工人,用的是國企尚在使用,廉價從國企食品公司下屬部門買來的機器設備,勞動對象也與國企食品公司的勞動對像一樣,同是生豬,然而劉方紅卻同時整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經濟效益的企業來,國企一年虧損幾百萬元,私企一年盈利幾百萬元,一些職工痛訴「新生的資本家劉方紅,罪大惡極的壞頭頭」國企被劉方紅整垮了,有的職工缺醫少藥,處於半飢餓狀態,有的職工久病無錢醫讓人目不忍睹。
李念平,男,41歲,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財會科長,親手偽造會計憑證100餘萬元,其中僅1999年提供給成佳食品站站長張世榮的就達9萬多元。食品公司所屬各部門偷稅問題他都親自到現場指揮做假帳,企圖矇混過關,並將公款存入他自己的帳戶上,僅2000年12月31日存在榮縣農行他私人的帳戶上就達40多萬元(註:這個數是在自貢市檢察院反貪局提出整政意見之後)。
鐘成修,原國營四川省榮縣食品公司黨總支書記、副經理,食品公司中心眼最小,報復心最強的人,在他還是總支書記、副經理的時候,因為他一點點電話費報銷問題有爭議,他的愛人、兒子、媳婦、女兒全出動對我破口大罵,還要動手打人,甚至他的兒子揚言要毒死我全家,幸得主管局領導林永明、曹林康等局領導及時處理,使我免遭大難。2000年7月,財會科長偽造會計憑證等間怕敗露,對我不滿,身為副經理的鐘成修不但不主持公道,反在其中推波逐浪,積極策劃對我實施打擊報復。
四、情況反映:
早在1999年向主管局原商業局局長林永明,副局長曹林康等局領導反映虛列支出的問題,當時虛列支出的問題還很少,林局長、曹局長也很重視。虛列支出的問題未發展,得到控制。1996年劉方紅擔任經理後日漸突出,勢不可擋,偷稅的問題也突出起來,1999年年底2000年新年以前我慾向檢察機關反映,檢察人員說是曬水烏棒,弄進去了好過年,我想到別人要進監獄心一下就軟了,沒有繼續說下去。2000年4月5月,以後我再次找榮縣檢察院反映情況,警察人員瞭解情況後對我說,劉方紅的勢力很大,關係很好,在榮縣是查不了的,你向自貢市檢察院反映,並同時向省委書記周永康,市委書記唐堅和人大反映。2000年8月我照著這個方法向四個部門領導情況(在這之前我無數次向公司領導提意見,無果;又向貿易局領導反映過,無濟於事;也向縣紀委、市委反映過情況,無果)。2000年8月29日自貢市反貪局對食品公司進行初查,由於肉聯廠等部門找不到人,又不是直接管轄範圍檢查,沒有深入下去(對發現的使用票據不當,公款私存,提出了檢查建設和整改意見)。因此我回頭找縣檢察院,而且檢察院卻說市檢察院已經查過了,不好再查,我不服。多次找縣檢察院、縣委、縣紀委反映情況。2002年11月榮縣縣委新的一屆領導班子組織了專案調查組由檢察長、副檢察長等5人,紀委付書記等3人,縣府縣訪辦1人,地稅稽查2人共11人組成專案組,對偷定額稅、轉化為增值稅、貪污、挪用等11個問題進行全面調查,其結果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偷稅問題避而不談;因為專案組成立之時就根本沒有打注意查偷稅問題,偷稅涉及的是國稅,而參與檢查的人員中只有地稅的人,這一次檢查結果是一次聲勢浩大、欺上瞞下的檢查。
五、上訪:
由於向縣紀委、市委多次反映情況無果,2001年5月我於是向中紀委反映食品公司劉方紅一夥公款旅遊、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大吃大喝、挪用生產資金買輛車、挪用救濟特困職工生活費它用等部份黨員幹部把歡樂建立在廣大職工痛苦之上,嚴重影響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問題,中紀委即出公函讓我找省紀委,省紀委顧主任打電話給縣紀委聯繫,讓我找方平,我回到縣紀委方平主任當即給我臉色看,反說我給榮縣抹黑,我申明2000年7月初我先向縣紀委反映情況,無人過問,我才向市委、向中紀委、向上面反映問題的,交時縣紀委張老師出面為我證實,她的態度才捎有好轉,以後縣紀委也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但是聽說只是打了一個電話問了一下,被劉方紅擺平了,我對此不服繼續反映,我多次找市紀委陳主任反映情況,也找過市紀委書記黃一,並將《向腐敗宣戰》的材料交在黃一書記手中,2000年×月×日市長接待日,我向市長羅林書反映了食品公司劉方紅等人強制會計人員做假帳、偷稅等問題,羅市長當即表態「親自交辦、認真查處」(在這之前我向縣政府常務付縣長劉貴君反映過這些問題),三個月過後無果。我向當時擔任總理的朱鎔基總理反映了一個不做假帳會計人遇到的事情和苦惱,朱總理函致自貢市政府,2002年5月9日上午自貢市國稅局法制科科長朱軍在交換意見時說:你反映的關於稅的部份,領導高度重視,稅的部份由市國稅局專門組織調查,情況基本屬實,感謝你站在國家的利益來反映問題,涉及國稅的一部份問題,我們要完善管理,現正在採取措施補救;對於偷稅,涉及違法犯罪的部份準備按照征管法移交相關法律機關處理;對於你,我們要進行獎勵。但是不久卻將案子移交給了當時的縣委書記楊立平。從此,該案就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
六、刀尖上行走:
舉報上訪屢遭打擊迫害,我如同行走在刀尖上,不做假帳無工作,檢舉揭發進監獄,違法犯罪逍遙法外,檢舉揭發慘遭迫害,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2000年8月20日,我向有關部門領導舉報;8月29日被被舉報人劉方紅發現,僅三天之後9月2日我被錯誤刑拘,而拘留證上連局長都尚未簽字蓋章,違法辦案人員超越職務權限辦私案致我被錯誤刑拘一個月之久,直到檢查結束。2003年8月8日雖然錯誤刑拘得以糾正,國家賠償1484.4元,但合法工作權利至今未恢復,外出務工又拿不到務工證。2003年1月28日中午,我找到榮縣縣委書記趙光明,趙書記聽明情況後表示:你外出務工可以,但要寫個保證「保證不上訪」,就給你開務工證。我問他的依據是甚麼?把政策拿來我看,他說有,就是沒有可以現制定……多次上訪遭截訪狀告無門;2003年2月18日我從榮縣到自貢,車票號碼是0062162。遭公安攔截,汽車上午7:35分從榮縣開往自貢,8:00左右在望佳後場被截(谷聲東的母親劉婆婆、王友權等人所見),先是公安一位付所長把車攔下,同所長一個車來的有綜合辦等4人,車號為41188,後公安又一付所長王相林等2人趕到,車號為公川CO124,緊接著貿易局又來了幾個人,一共10人,他們中間拖的拖、推的推,強迫我上他們的車,我堅決不從,奮力抗爭,最後在他們的控制下,去的自貢;2003年9月23日早7時的汽車到榮縣到成都,早晨7點左右貿易局張科長、甘大姐等人上車,發現我在車上,便跟隨車售票員嘰嘰咕咕,結果發車時間過了20分鐘,汽車才起程,在汽車行至水泥廠坡時上來兩個人(一副流氓相、一副黑社會秋兒打頭的男子),其中1人後腦有一傷疤,一手臂上有被煙頭灼傷的一串圓傷疤,他氣勢洶洶,強行要拖我下車,我不從,並求助大家,請售票員報警,警察來了,我一再要求要查明原因,查明對方身份,然而只查明了我的身份情況,把我留在了派出所,卻把惡人不明身份的人放走了。我不明白是被舉報人利用黑社會來威脅我、還是縣的領導利用黑社會來壓制上訪?還是黑社會出來勒索錢財的?總之報了警,應查清楚對方的身份,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答覆。2003年7月14日農曆6月15,在榮縣縣委縣訪辦,我向接待人員劉覺明主任反映情況,他卻拖著長長的聲音,對我說:曹曉麗,我提醒你,晚上出來小心點,看被搶了,被人打了(在場人曹福先、賴紅星);地方為了不讓我上訪有時4個保安、公安24小時守侯在我的大門口;為了便於對我進行監控,2003年榮縣貿易局專門在我的樓下,大門口租了一間房子,一年花在監控上的費用近2萬元,對我進行嚴密監控……舉報、上訪不僅幾宿露宿,艱難度日還擔心紅道,黑道收拾你,紅道、黑道對於我來說,都敢說安全我生活在噩夢中,行走在刀尖上。
七、希望:
我愛的家鄉,我真誠的希望她繁榮昌盛,我拒絕做假帳也好,我向單位領導提意見、向上反映問題也好,我本意在糾正錯誤,在於加強管理完善制度,通過檢查,今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儘量為國家挽回損失,無論我向哪個部門、哪位領導,通過何種方式來反映問題,我始終希望政府來解決問題,希望地方政府敢於承擔責任,敢於糾正錯誤,希望我們的地方政府是光明磊落的地方政府,我相信這一天就在我眼前顯現。
曹曉麗200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