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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煞醫事人員未獲勞保職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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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一位仁濟醫院放射師去年染煞後,因肺部纖維化至今無法工作,卻無法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昨天醫界針對醫院人員勞動權遭到漠視發出怒吼,中華民國職業環境醫學會在與勞委會多次溝通無效後,正式行文勞委會建議修改勞保條例,送交立法院朝野協商。

  台北榮總昨天舉行勞工保險與職業衛生研討會,會中職業環境醫學會理事長何啟功與勞委會官員幾乎爆發口角,在勞工法規修正案上針鋒相對,指責官員漠視醫護人權。

  何啟功表示,若此次修法不成,將號召工會、勞工團體站出來,以實際行動捍衛醫護人員勞動權。

  環境醫學會常務理事葛謹表示,台灣對職災的防治保護,落後德國一百二十年,部份條文矛盾又不合時宜,SARS事件凸顯了醫院工作人員困境,台灣有七成醫院人員在私立醫療院所,本身已無公保保障,又因法規修訂緩不濟急,若罹患SARS這類新興傳染病,繳了勞保費,卻不受勞保保障,公平正義蕩然無存。

  葛謹表示,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缺乏彈性,要增列職業病修法困難,法定傳染病大多被排除在職業災害外,因照顧病患而染病的醫護人員,請假復健竟然需要扣假,非但無法拿到職災補償,連工作權也不保,因只要曠職三天以上,雇主就可任意解雇。

  去年SARS期間,一位仁濟醫院放射師遭到感染,雖然幸運存活,卻留下肺部纖維化後遺症,肺功能已達殘障標準,申請勞保傷病與殘障給付卻兩頭空,如今她請假在家復健,交了勞保費,卻得不到照顧,生活費沒著落,若能申請到勞保傷病給付,她在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損失,就能獲得職災補償費貼補。

  葛謹表示,雖然民國八十五年勞保條例增列了肺結核、B、C型肝炎、愛滋病、漢他病毒等部分法定傳染病,但即便是因公罹患這些疾病,申請仍然困難重重。更離譜的是,未與病患直接接觸的醫檢師、行政人員、清潔工,竟直接被排除在外,SARS期間造成醫療、看護、清潔工重大傷亡,職災爭議至今懸而未決,修改勞保條例顯然具高度急迫性。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高雄某醫學中心七名護士因照顧水痘病人感染,滿臉水痘要提出勞保給付卻被打回票,最後竟由醫院自行買單補償薪資;振興醫院多名感染肺結核人員,也是由醫院另給假期、慰問金與補品,補償因公罹病人員的損失,而此舉也讓醫護人員大嘆,每年大筆的勞保費,不知為何而繳。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常務理事葛謹說,法定傳染病是醫院人員常見職災,勞保條例第四十四條卻拒絕醫療給付,有違公平原則,亦有違憲之嫌。

勞委會說可以申請了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職業病醫學會宣稱去年SARS流行期間,多名救治SARS病人而遭染病的醫護人員未獲職災照顧,勞委會昨天說,因工作感染SARS者的第一線醫護人員可認定為職業災害,申請給付或補助。

  針對仁濟醫院放射師及醫檢師罹患SARS,肺功能嚴重損壞,卻無法認定及申請職災給付,勞工保險局澄清,仁濟醫院醫檢師並未提出申請殘廢給付,該局已函告可依規定提出申請,目前勞保局已受理仁濟醫院醫護人員、長庚醫院醫師及相關人員因照顧SARS病患而遭感染者案件,核發職災殘廢給付一件及傷病給付兩件。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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