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謝介裕╱南投報導〕台灣南投縣政府擬運用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補助專款,採購一輛三百零五萬元督導車做縣長林宗男專車,南投縣議員宋懷琳等人在議會中揭發後,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四日獲悉後相當不高興,認為縣府這種作為已違反專款專用的原則,縣府若執意闖關,不排除收回所有經費。
縣長林宗男獲悉基金會態度後表示,整個購車計畫都有和基金會聯繫,倘若基金會正式來文說不能買,縣府就不要買;但是購車計畫已上網招標,十日就要決標,縣府將儘速和基金會聯繫,看要如何處理。
縣議員宋懷琳等人日前於縣政總質詢中,針對縣府許多招標工程不是採用統包就是以最有利標決標,連溫馨巴士巡迴督導車也採最有利標;議員同時也抨擊,載送殘障朋友的溫馨巴士每輛一百萬元,縣府督導車卻要三百零五萬元,是否浪費公帑,要求馬上停止招標,宋懷琳等人昨天再度就此議題追打。
林宗男回答說,「督導車是誰要用,大家都很清楚」,他的公務座車從林源朗縣長時代又經過彭百顯,車況已不佳,他是基於南投縣山路崎嶇難行,縣府要買車,至少要符合四輪傳動、三千CC及七人座以上的規格,以最有利標招標是有部分限制,但他沒指定廠商。
林宗男還說,如果要享受就會去買賓士車,所有縣市長都坐賓士,他卻沒買賓士,新買的車不會比賓士好坐,七人座以上的規格,是要會勘縣內工程時,縣府主管可陪同,儘速處理地方需求,他承認這部督導車是他個人要坐的。
議員林民政則詢問縣府主計室主任蔣建中,採購法是否有規定首長座車的規格;蔣建中表示,採購法中並沒有規定,但中央對縣市首長座車有規定不能超過一百二十萬元,不過特種車輛或專案用車則沒有限制。
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指出,縣府自己要用,就要有勇氣承擔,不要吃相難看,又陷基金會於不義,基金會從未同意縣府將督導車移做縣長專車之用,這是十方大眾的善心捐款,縣府購車前宜三思,並注意社會觀感。
〔記者施曉光、蘇永耀╱台北報導〕針對南投縣政府將九二一基金會補助購置溫馨巴士的部分經費拿來購置縣長座車爭議,內政部社政主管單位昨天表示,除非基金會有明確違法情事,否則政府都不會過問,至於經費核銷問題,因屬基金會自治權責,只要董、監事會通過,內政部無從干涉。
行政院人事局官員認為,基於尊重地方自治,中央對此不宜過問,然而,基於中央與地方一體,除適法性外,如有任何影響政府形象或政務官的官箴之處,都應審慎考量,並重視人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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