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中餐館賠償案重新裁決
【大紀元6月5日訊】(大紀元新澤西訊)美國地區法官凱瑟琳F.海頓(Katharine F. Hayden)已取消了自己在去年判給兩個曾在新州韋恩(Wayne)中餐館打工並聲稱薪資和小費被剋扣的中國移民$350萬賠償金的裁決。
大約在8個月前這位聯邦法官曾缺省判定(default ruling)新州皇廚自助餐館(King Chef Buffet)的老闆對該餐館的女服務員劉梅英(Mei Ying Liu)、陳淑芳(Shu Fang Chen)進行補償(compensatory)和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s)。在餐館老闆未對該訴訟做出回應後,凱瑟琳F.海頓宣佈了最初的判決。然而當她在上週四重審案件時,發現原告並沒有正確地提供指控被告的法律文件,因此撤銷了原來的裁決。但她表示該案可以再重新上訴。
被告方律師史蒂夫 曼尼恩(Steve Mannion)認為原告律師提出起訴時證據不足,他說,原告及律師只是提交了一份企圖指控我客戶的材料,但事實上,他們給出的是其他餐館僱員留下的複印件。
代表兩位原告女工的一位玫瑰園(Roseland)律師艾麗克絲.魯賓(Alix Rubin)說,他們尚未決定是否將訴訟繼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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