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7日電)監察院統計,平均每年收到近二萬件陳情案件,其中以司法、地政案件最多。有民眾沈冤得以昭雪,送匾額感謝監察院;也有民眾把赴監察院陳情,視為例行公事,最後和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員工結為好友;當然也有不滿監察院調查結果的民眾,情緒激動地抗議。
民眾陳情管道多元,包括可以親自到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陳情,利用監察委員到地方機關巡察時,向巡察監委陳情,或者將陳情書郵寄到監察院,或以寄送電子郵件陳情。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主任李立賢表示,監察院平均每年收到約一萬八千件至二萬件民眾陳情案件,其中以郵寄或寄送電子郵件陳情者居多,親自赴監察院陳情者每年平均約二千件。
以司法案件為例,監察院提醒,如果民眾向監察院陳訴法院對其債務糾紛處理判決不當,有違法失職,而向監察院陳訴,監察院受理之後,也只能就法官是否涉有違失調查處理,不得代為裁判,或代為索賠。所以碰到這類案件,民眾如果希望獲得實質上的救濟,仍應循法律途徑辦理。
站在與民眾接觸的第一線,在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看盡人生百態,李立賢說,如果碰到惡言相向的民眾,他會儘量以同理心看待,民眾陳情案件能夠獲得解決,他也有成就感。
李立賢談起多件讓他印象深刻的陳情案件。嘉義何姓兄妹因為土地徵收問題,向監察院陳情,經監察委員三次調查,最後以檔案管理疏失要求嘉義市政府改善。但何姓兄妹認為監察院調查不公,多次惡言相向,不過,現在何姓兄妹轉移陣地,不管下雨或天晴,每天到行政院門口舉白布條抗議。
新竹張先生則是數十年來如1日,為抗議新竹女中宿舍分配不公,每天上午從新竹坐車北上到監察院遞同一份陳情書,再搭車回新竹,由於已是監察院「常客」,和陳情受理中心員工已經結為好友。台北縣土城有位高齡八十一歲的郭先生,民國八十二年因一起傷害案件赴監察院陳情之後,也成為監察院常客,現在每天上午從土城騎腳踏車到監察院喝茶、聊天,已經成為郭先生例行公事,如果隔天臨時有事不能來,也會事先告訴陳情受理中心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