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有人質疑台灣正副總統從高雄縣議員陳明澤家中出發到南萣橋之間有「消失的十分鐘」,台灣刑事局長侯友宜昨日鄭重澄清,正副總統當天十三時十五分才從陳家搭國安局座車出發,十三時二十一分抵南萣橋,時間僅六分鐘,且沿途都有安全人員和警方隨行,根本沒有所謂的「消失的十分鐘」。
他並沈痛呼籲,「非專業人士」不應在沒有到過現場、沒有經過查證、也沒有查訪過當事人的情況下,「大放厥詞」,誤導各界視聽,影響辦案。
專案小組經詳細向相關當事人查證,並比對玉山警衛室和媒體錄影帶等資料,確知陳總統三一九當天係於中午十二時十五分抵達陳明澤家中,在二十分鐘的談話和盥洗之後,於十二時三十五分用膳,隨即在十三時十五分搭國安局座車出發,車上有總統、副總統和侍衛長等人,車隊沿台一線經湖中路、中正路、白砂路,於十三時二十一分抵達南萣橋。
扁呂隨即換乘台南市黨部準備的吉普車,行經灣裡路、喜樹路、明興路、金華路,於十三時四十五分抵達金華路三段和永華路口,扁呂中彈後慢慢察覺可能受到槍傷,足足忍了三點三公里,才在文賢路一一二二巷口決定就近趕往奇美醫院醫治。
侯友宜強調,案發後專案小組查訪在場民眾,將民眾依照所站位置加以編號,其中證人27號至46號的民眾就站在金華路三段十四號至二十四號之間。站在門牌十四、十六號前的27、28號民眾指出,他們原本還看到總統比手勢揮手致意,但座車到十六、十八號前即手摀肚子,直覺總統應是被鞭炮擊傷。
站在門牌十六號右前方的29號民眾也說,總統到了十六號前,突然摸右腹,身體呈彎腰狀,副總統也彎腰摸膝,隨即看到隨扈趨前拉住或抱住總統,副總統的手也蓋住膝蓋;站在十六、十八號間的30號民眾則表示,原見總統雙手揮動,座車經過十六號前,總統突然手按右腹,頭也往下看,他以為阿扁被炮所傷。
侯友宜分析指出,比對錄影資料和民眾的證詞,研判扁呂應該就是在金華路十四、十六號前遭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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