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勇明台北報導) 台灣總統選舉無效的訴訟出現了一些新的進展。最高法院准許正副總統陳呂二人參加訴訟。
台灣總統大選失利的候選人連戰、宋楚瑜以中伐舉委員會等選務機關為被告,提出總統選舉無效之訴。 陳水扁和呂秀蓮以正副總統當選人的身份,聲明參加訴訟。最高法院昨天裁定准許陳呂參加訴訟,駁回了連宋律師團提出的抗告。
連宋律師團的抗告主張,訴訟參加制度是保護個人權益,和選舉無效訴訟的公益性質不合,要求依照最高法院有關判例駁回陳呂參加訴訟。
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聲明參加訴訟則強調他們是本屆總統選舉的另一組候選人,是中選會公告的當選人,因此連宋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對他們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參加訴訟。
民進黨中央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說,參加這項訴訟並不是以證人或被告人的身份出席,而是民法賦予的權利。他說:“選舉是否無效的結果會影響到的當事人 都可以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要求參與訴訟。所以選舉無效的被告雖然是中伐舉委員會,但是陳總統和呂副總統也可以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派律師參與訴訟。這是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高等法院指出,選舉無效訴訟判決結果,不能說絕對和公告當選人無關。再說訴訟參加制度並不以個人利益爭執為限,公法關係或公法利益爭執也可以適用。因此認為連宋的主張理由不充份,予以駁回。
就總統選舉無效的訴訟,高等法院今天下午繼續開庭,計劃就公投是否可以和總統大選合並舉行、國安機制啟動、各地方選委會是否涉及違法操作等問題進行辯論。
親民黨立委劉文雄介紹了法庭出現的一些進展。他說:“法官要求很多證據要趕快再提出來,我們現在提出的證據也都具備了可以宣判當選無效的(結果)了。比如象邱義仁非法啟動國安機制的問題,法官希望趕快提出證據,我們就盡速提出證據來嘛。”
另外,連宋稍早還提出了總統副總統當選無效之訴,有關案情仍在審理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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