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會員國獲執委會提供巨資發展經濟
【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布魯塞爾二十四日專電)歐盟根據去年與新會員國諮商加盟談判的結論,執委會今天決定在歐盟結構基金 (European Structural Fund)架構下,兩年內提供總額高達兩百四十億歐元的資金,協助在今年5月1日加盟的十個新會員國推動國內經濟社會建設,使這些國家盡快迎頭趕上歐盟境內平均經濟水平。
為慶祝擴大後第一項經濟決策的落實,歐盟執委會特別由主管歐盟結構基金和區域發展有關的五位委員出面,與捷克、賽普勒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溫尼亞等常駐歐盟代表聯合主持一項慶祝活動。
執委會主管歐盟區域發展的巴霍(Jacques BARROT)指出,新會員國加入歐盟,在歐盟「彼此團結互助」的原則下,歐盟自應提供這些資金援助新會員國,從事新經濟社會建設計畫,唯有具體實現這項互助原則,才能改善目前歐盟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執委會區域發展委員巴拉茲(Peter BALAZS)也強調,執委會對於新會員國從二00四年初起,先後提出的各項招標建設性計畫建議書數量表示滿意。歐盟成立以來,事實證明「歐盟結構基金」一直是促進新會員國經濟成長和融入歐盟成功,最有裨益的發電機。
歐盟援助上述新會員國的各項計畫都經過雙方長期諮商,除了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外,援助範圍包括了行政效率改革、環保、文化教育、衛生保健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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