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建立土地儲備機制
【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4日電)上海市政府日前通過「上海市土地儲備辦法」,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建立土地儲備機制,以加強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調控力度。
新華社報導,上海的土地儲備,是指市、區(縣)政府委託土地儲備機構,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儲備計劃,對依法徵用、收回、收購或者圍墾的土地,先通過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房屋拆遷安置或者必要的基礎性建設等予以存儲,再按照土地供應計劃交付供地的行為。
據上海市發言人焦揚指出,目前上海已將六類土地劃入必須進行儲備的範圍,包括:灘塗圍墾成陸地並經驗收合格的土地﹔計劃轉為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原國有農用地﹔計劃調整為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原劃撥國有土地﹔計劃依法徵用後實行出讓的原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土地管理部門收回的閑置國有土地﹔市政府為實施城市規劃需要儲備的其它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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