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宣佈修改商貿法 加強反壟斷法例
【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蘭簡編譯報導) 澳洲聯邦財長柯斯特羅(Peter Costello)宣佈將修改商貿業務法(Trade Practice Act),使政府有權對違反澳洲競爭法的商業機構加重罰款,確保澳洲商貿市場上的良性競爭。小生意者將可聯合起來共同對抗大機構的壟斷性行為,並可參與針對此種壟斷行為增加罰款的談判。
據澳新社堪培拉報導,商貿業務法修訂後,企業從非法行為中所獲利潤的三倍,或企業全年總營業額的百分之十,或一千萬澳元,前三者之中的最高金額將成為壟斷行為的新罰款額。
財長說此次的法律修訂將是全面性的,包括加強抑制「惡意減價」的法例,以保護小型企業不因大企業利用實力進行惡性減價而被淘汰。
日前Boral集團在面對一「惡性減價」控告中被高等法院裁定無罪,致使多方懷疑和擔心現行立法在維護競爭方面的有效性。而修改過的法例將使中小生意更加容易證明對方有「掠奪客戶性的定價」行為。
新立法實施後,兩間公司合併的申請程序將有所修改,澳洲消費競爭委員會制定的「清盤」將被限定時限。小型企業的另一得益為,農場和小商家們向政府支付不超過7,500澳元的費用後將可組織俱樂部或工會,以增強與供應商及客戶集體談判的能力。
財長說由於省政府和聯邦政府間的現行協定,要修改商貿業務法,聯邦政府首先需要與省政府進行談判,並給他們三個月時間做出決定。然後聯邦政府才能制定一個提案,這提案又要再回到省議會由他們進行投票,過程又花了五個星期。「這是該提案花了這麼長時間才回來的原因之一」 他說,「但我們有信心在國會有足夠票數通過此議案。」
小企業部長霍奇(Joe Hockey)說修訂後的新立法將賦予法庭有效的權力,真正能對掠奪客戶性的標價行為做出裁決。修改是「有意義的」,是對小生意圈子「有實際影響和效益的」,是「過去30年來在對小生意的立法方面邁出的最有影響力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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