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潛艦
【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台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晚表示,政府已經編列軍購特別預算六千一百四十餘億元送至立法院審議,其中框列有關潛艦技術轉移如專利權等經費,到目前為止,潛艦國造政策並未改變,至於未來是否調整,除視立法院預算審議情況外,最重要者還是要等到台美雙方就具體事項討論後,才能定案。
美國決定售我八艘傳統柴油潛艦,政院並成立「潛艦國造跨部會推動小組」,確定對美採「漸進式合作造艦方案」(2+2+2+2方案),做為我購艦的政策及談判主軸,但因為美方有不同態度,這項政策是否延續,備受關注。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對於美方願意提供三十年潛艦大修能量,以交換我放棄國造,海軍官員表示,若消息屬實,大修能量可算是採購案的突破發展,但前提是美方願意技術轉移,若核心高科技仍掌握在外人手中,大修的意義不大。
官員強調,一切都要等美方以正式管道告知為主。
軍方表示,海軍現有的成功級艦、康定級艦與劍龍級潛艦均有大修能力,由於大修必須將全船拆解再組裝回去,海軍也擁有藍圖,但部分核心技術如潛望鏡等仍屬戰略管制物品,必須送回原廠修理,因此我國大修能力並不完全。
官員指出,我方現階段潛艦採購所擬三案中,甲案為國造,需增加二十四%的預算﹔乙案為台灣組裝,預算增加十二%﹔丙案是國外建造。三案都只有討論到基礎維修能量的建立及零附件採購。
官員指出,倘若美方願意以三十年大修能量做為交換放棄潛艦國造,某種程度算是一項突破,但前提是美方必須把高科技技術轉移給我方,雖然會增加原擬丙案一點預算,但絕對低於國造案,而且我國一旦擁有對潛艦進行三十年大修的能力,就已粗具基礎建造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