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玉籲修定性暴力防治等法建構生活安全網
【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日電)性暴力防治聯盟召集人周清玉今天呼籲指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等應儘速完成修定,以完整建構台灣社會一個更周延的生活安全防護網。性暴力防治聯盟成員預定明天(二十一日)下午兩點拜會司法院,三點轉赴拜會法務部表達訴求。
性暴力防治聯盟召集人、立法委員周清玉指出,在楊姓受刑人考上台大社會系欲假釋出獄事件後,多位跨黨派立委、專家學者、民間社團代表成立的性暴力防治聯盟就不斷召開會議研擬修法,亟盼透過修法強化法院及檢察機關對性暴力犯罪行為人在量刑、假釋條件、保安處分等控管,避免不幸案件再次發生。
周清玉表示,修法草案二○○三年五月送交立法院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多數條文審查完畢,餘少數保留條文,其中具爭議性的包括聯盟版本修正條文第十八條,即有關性侵害加害人判決確定或釋放後應向警察機關登記為期五到十五年身分資料供大眾查詢等,目前獲致司法委員會列為優先審查共識。
她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目前順利排入議程審議,日前司法院少家廳主管官員曾當面與立委溝通草案第十八條規定,希望法院「不要」自行設立被害人服務處。這部分聯盟成員與司法院有不同意見。
有關「性騷擾防治法草案」,周清玉表示,二○○四年總統大選期間,藍綠雙方總統候選人在民間團體拜會活動,均簽署推動立法公約,國民黨主席連戰表示性騷擾防治法應列為優先通過法案,陳水扁總統也表示雖有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仍應儘速制定性騷擾防治法。
周清玉說,「性暴力防治聯盟」自成立以來,戮力相關法令規定、政策與實務的修定與監督,積極本於不分黨派、不計排名的立場,只希望全力付出,完整建構台灣更完善、更美好的家庭暴力與性暴力防護網,真正讓全國人民擁有平等、尊嚴、安全的生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