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國民黨版「中央組織法」過關 中選會等五首長任命 須立院同意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施曉光╱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未來行政院將精簡為十三部、四會,中選會等五個獨立二級機關首長人事權須送立法院同意;行政院應在基準法公布後三個月內,檢討行政院組織法等相關法令函送立法院審議,各機關組織、法規與基準法規定不符者,由行政院限期修正,並於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公布後一年之內,函送立法院審議。

 對此,游揆昨晚召開記者會表示,他肯定立院通過法案,但也遺憾有關獨立機關人事權須經立院同意的規定,立院這項決議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行政院不排除修法解決。

 游揆強調,獨立機關的職權行使應排除政治干擾,去政治化。

 民進黨、國民黨黨團在三讀後先後召開記者會,民進黨團對獨立機關人事權須立院同意高喊違憲,批評在野黨假改革之名、行擴權之實,在記者會前一度揚言要請行政院提出覆議、釋憲,記者會時改口,由陪同出席的研考會主委葉俊榮表示未來將朝修法方向努力;國民黨則強調力促大幅精簡有功,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才能免於單一政黨主導的偏頗,並無違法擴權問題。

 行政院現有三十五個部會、一百零四個司、一百七十個處、三個相當於二級機關的獨立機關、九十六個署、局;基準法通過後,未來行政院將精簡為十三個部、四個委員會、一百零四個司、五個相當於二級機關的獨立機關、五十個署、局。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範對象,包括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與中央政府總員額法及行政院組織法,並稱政府精簡三法。 

 為避免政府以「增加新業務」為由擴充行政組織,違反政府精簡原則,朝野立委同意在本會期休會前完成基準法立法,協商後雖敲定行政院部會總數,但對央行、中選會、公平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通訊傳播委員會等五個獨立機關的人事權,在一級機關首長提名後,究意應由總統任命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昨日表決結果以一百零九比九十三票通過國民黨版,未來上述機關人事同意權須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出席、出席立委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