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新處理程序

I-140 & I-485 同時遞交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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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2004 年3月31日美移民局各服務中心接到了有關工作移民申請新處理程序的備忘錄。 根據新的處理程序, 如果僱主為外籍僱員的移民申請(I-140)和僱員自己的永久居民申請(I-485)是同時遞交的,那麼移民局將對兩份申請進行同時處理。此前,對於同時遞交的兩個申請,先審理僱主的I-140申請。在I-140 處理結果出來之前,除了審批與I-485 同時遞交的I-765工作許可申請和I-131返美證申請之外根本不考慮I-485審理。備忘錄要求同時遞交,同時審理。

  備忘錄指出,即使I-140 的審理排期已到,如果與之相應的I-485 還沒有到可以處理的程度,那麼I-140 將會被置於「可處理案件」的櫃架上等待I-485 的指模打印、及背景和姓名調查。這引起了許多在申請中期想基於AC21(根據此法案,外籍僱員如果在原僱主為之遞交的移民申請(I-140)獲准、其本身的永久居民申請(I-485)遞交180天後更換僱主,申請人可以沿用原僱主為之遞交並已獲准的勞工證和移民申請 )更換僱主的申請人擔心。AC21 要求更換僱主必須要在I-140批准、I-485遞交180天以上的前提下,原申請才可以沿用。這樣,如果I-140的審理延後至I-485可以審批的時間,那麼AC21在大多數情況下將不能適用。 當然,AC21僅是針對那些擱置很久的申請。如果新的處理程序能夠在六個月內完成,那麼AC21也將不適用了。當然大家都希望永久居民申請能夠在180天之內審批完成。但當前大約需要兩至五倍的時間。 所以想要將希望馬上變為現實是很難的。

  備忘錄說對於非同時遞交的I-140、I-485、I-765(工作許可)、和I-131(返美證) 等申請將繼續按以前的程序審理。 新的處理程序對您的永久居民申請將有如何的影響,現在還不很清楚。新處理程序的目的是增加效率、減少時間。 但將I-140 擱置至I-485可以處理的程度,有可能最終延誤I-140的審批。如果處理程序不能在有限的時間範圍內完成,AC21有由於I-140的擱置而不能適用,那麼有可能導致更多的申請由於申請人失去工作機會而被否決。

  當然,如果新的程序能夠加快整個處理速度,減少等待時間,那麼廣大的永久居民申請人就不用擔心諸如工作許可、返美證等問題了,也不用考慮AC21 … 更換僱主、沿用原申請的問題了。我們將繼續關注這個問題並及時向您通報有關信息。

  以上有關移民信息由戴維律師樓的移民事務專家劉建提供。如有有關問題,請聯繫﹕
劉建 Jian Liu 戴維律師樓 The Law Firm David Oh, P.C. 121 南 布碌得大道 14 層 121 S. Broad Street, 14th Floor 費城, 賓州 19107 Philadelphia, PA 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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