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指河濱自行車租金太高 市府承諾檢討
【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一日電)台北市政府大力推動腳踏車休閒運動,但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天指出,負責租借業務的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違反契約出租變速車、越野車等車種,每小時租金為新台幣三十元至五十元,一家四口租車半天得花六、七百元,實在太貴;市府交通局則承諾一週內檢討。
台北市大佳等多處河濱公園設有腳踏車租借站,由交通局委託巨大機械公司設立的「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負責租借。依現場公告標示,公共腳踏車平日每小時租金十元(至少租二小時),假日二十元,但議員調查後發現基金會涉嫌變相調漲租金圖利。
李慶元表示,以大佳河濱公園為例,租借站除有二百零二輛公共腳踏車,還有三百二十四輛基金會私下設置的非公共腳踏車,包括休旅車、高級變速車、協力車、登山車、越野車、各式童車等,例假日租金由三十元至五十元不等(每次需租二小時),遠超過交通局訂定的收費標準,也違反契約。
他舉例說,一家四口要在河濱公園悠閒騎車半天,租車六小時,若租二台登山車、一台休旅車、一台童車,全家一共要花七百八十元,實在太不合理。基金會不需負擔場地成本,租金不應比台灣其他觀光區的私人腳踏車租借場還貴。交通局第四科科長謝銘鴻表示,交通局會在一週內檢討相關契約,但租金與車種價格確有關聯,未來台北市腳踏車路網成形後,市府會再檢討提出租用腳踏車的長期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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