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六四人士張前進被拘十天後獲釋
【大紀元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道)北京的『六四』人士張前進(40歲)在6月2日被公安拘留十天,於11日上午十點被釋放。
拘留中張前進受到預審科三名公安的提審,其中一名公安以張前進態度不好為藉口打了張前進耳光。
張前進於15年前對『六四』的秋後算帳中,也就是1990年3月31日遭到逮捕,逮捕理由是「1989年5月27日,張前進夥同他人在北京火車站廣場散發千餘份『告全國同胞書』等反革命傳單,並用電池喊話器讀『告全國同胞書』,誣衊人民政府為專制王朝的最後堡壘,叫嚷人民政府將化為灰燼」等,於1990年11月23日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兩年,刑期從判決之日起算。張前進在秦城監獄服刑二年在93年出獄,前後關押共計兩年八個月。
張前進現在在北京開了一個裝修公司為生,信仰基督教,每逢週日張前進帶領幾十名基督教信仰者一同進行唱詩禱告。
今年『六四』十五週年前夕的5月15日清晨6:40,張前進住在地的北京市豐台區青塔派出所的幹警李國偉帶領六名便衣一行七人要求張前進配合他們的工作,在家中同公安「聊天」,中午張前進為「聊天」的七個人買了盒飯,他們從早晨「聊」到下午三點,因為張前進的女兒鬧著一定要爸爸送她去學鋼琴課,這場「聊天」才不了了之。
5月28日,公安李國偉再度來到張家要求「希望最近你要配合政府工作,『六四』期間在家中不要隨便出門」,張前進以每天還要工作養家餬口為理由拒絕了公安的要求。
6月1日,張前進住宅小區的保安突然要求張前進必須繳納停車費,不然不允許他開車離開小區,張前進回答繳納停車費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而且『業主委員會』沒有請保安管理停車費問題,保安無權收取停車費,沒有理由干涉自己的出入,爭執中面對始終不肯升起欄杆的保安的強硬態度,張前進開車撞了欄杆。據張前進的妻子介紹:因為張前進住宅小區的一千多戶住民同管理的物業公司有許多爭議沒有得到解決,住宅小區的居民們都沒有繳納停車費。
次日6月2日下午5:40,張前進家中的樓道裡突然擠滿了七八名穿著公安制服的人,他們要求張前進到派出所辦理住宅小區的『停車證』,張前進吩咐八歲的女兒「聽話在家,爸爸一會兒就回來」就一同去了派出所。快到7點,感到不祥的張前進在派出所用手機給正在下班路上的妻子打了電話,晚間8:40,張前進從青塔派出所的二樓被帶上警車,張前進的妻子攔住警車詢問逮捕理由,公安回答『根據治安管理條例,張前進破壞公共財產』。整個拘留過程,公安沒有向張前進的妻子進行過任何法律程序規定的通知,關於拘留地點派出所表示也無可奉告。
張前進因為『破壞公共財產』遭逮捕,面對到派出所抗議的住宅小區的業主,公安警告他們最好不要參入,其實問題不是小區物業的問題,是張前進的背後隱藏著你們不知道的危險原因。
今天剛剛獲釋的張前進向本報記者表示:在『六四』十五週年來臨前夕,他的很多朋友都被要求離開北京,還有許多人包括王國其(音)被軟禁在賓館裡,對自己,因為公安翻來覆去找不到別的理由,只能以『停車費』的理由來陷害,這麼一件很小的事情,而被判以十天拘留,這是迫害,是公安故意設置的圈套。(//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