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0日訊】幾經爭論和妥協,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1546號決議。這一有關伊拉克問題的最新聯合國決議,開啟了伊拉克重建的新篇章,無論是對於伊拉克人民還是對於倒薩的美英同盟、乃至整個世界,皆具有標誌性的意義。
在倒薩之戰的問題上,美英同盟與聯合國的關係,由在開戰之前的嚴重對立轉變為妥協合作,使伊拉克重建具有了充足的國際合法性:
1,伊拉克臨時政府得到聯合國的承認,特別是伊拉克臨時政府完全掌控了安全部隊和石油資源,使伊拉克主權的全部回歸已經指日可待。
2,伊拉克的制度重建以聯邦制憲政為目標,包括經濟自由化、政治民主化和宗教及種族的多元化,即便在短期內伊拉克境內還會有獨裁殘餘存在,但國際社會決不會允許獨裁統治在制度上復活。甚至連中國這樣的獨裁國家也一再聲言:應該保證通過公正公開的全民大選來建立伊拉克新政府。
3,駐紮在伊拉克的以美英為主的多國部隊獲得了聯合國授權,也就等於宣佈:以反對美國佔領為號召的伊拉克境內的私人武裝,已經不再具有任何合法性。這就為聯軍和臨時政府對私人武裝的清除提供了更有利的內外條件。現在,伊拉克境內的大多數私人武裝已經同意解散,薩德爾的「麥迪赫軍」日益孤立。
4,聯軍駐紮時間的長短並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完全視伊拉克的安全局勢及臨時政府的意願而定。或者說,只有在伊拉克境內有組織的私人武裝基本絕跡之後,也只有在新政府完成了軍隊國家化的建制並能夠基本掌控安全局勢之後,聯軍才可能撤出。
5,也是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開創了對極端邪惡政權進行先發制人的武力打擊的先例,即便這種打擊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但只要戕害國內人民和威脅世界和平的暴政被剷除,只要人們從暴政下獲得解放,即只要這種打擊是以推廣自由民主為最終目標,戰後的重建還是能夠得到國際社會支持的。
有人說,1546號決議的一致通過,是以陷於困境的美英的妥協為前提的。然而,在我看來,這樣的解釋只說出了真相的一部份,而且不是最關鍵的真相。造成這次國際合作的根本原因,不在於美英的妥協,而在於薩達姆政權的千夫所指,即倒薩之戰本身的正義性和美英聯軍的迅速勝利。
事實上,即便在聯合國沒有授權美英武力倒薩,然而,在美英聯軍迅速剷除薩達姆暴政之後,國際主流社會也好,絕大多數伊拉克人也罷,即便堅決反對倒薩的法德同盟,也無不對薩達姆的垮臺感到欣慰,即便是仍然飽受戰爭之苦的伊拉克人,也大多承認已經獲得解放。否則的話,倒薩之戰結束後,伊拉克臨時政府決不會認同聯軍的佔領,聯合國也決不會為伊拉克重建賦予充分的國際合法性。作為對比,當年前蘇聯帝國對阿富汗的武力佔領,非但沒有獲得過任何聯合國授權,反而激起國際社會的一致反對。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自由事業的成功也要經歷長期曲折,特別是在自由力量與獨裁政權、恐怖主義等邪惡勢力進行較量之時,有時必然要付出慘烈的代價才能取得最後的勝利。二戰以來,美英同盟已經為剷除極端邪惡政權而付出巨大的生命、財產、甚至國家信譽的代價,那些不願意付代價而只願意搭便車的其他自由國家,還有甚麼理由不授予戰後重建以合法性呢?
在此意義上,無論投了贊成票的15個理事國的主觀意願如何,但在客觀上,旨在幫助建立自由伊拉克的1546號決議,是對人權高於主權的普世道義的肯定,也是國際社會對美英同盟在倒薩之戰中付出的代價的補償。
在不遠的將來,一個自由伊拉克在中東的誕生,就是對美英等國的自由戰士的鮮血的最高獎勵。
2004年6月10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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