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副局長強暴幼女獲輕判 現官場亂象
【大紀元5月3日訊】原福建省周寧「三光書記」林龍飛一案開審時,福建寧德九個縣的縣委書記、縣長及各單位的處級幹部共計100多人,集體旁聽此案。而周寧公安局副局長陳長春,於2001年5月底涉嫌強行性侵害一名強姦案受害少女獲輕判一案,看上去似乎與林龍飛集體腐敗案件沒有什麼牽連。但在周寧,人們更願意相信這是林龍飛流毒影響的結果,認為這是僅是周寧官場亂象的冰山一角。
據新京報5月2日報導,發生在2001年5月31日的福建周寧公安局副局長陳長春涉嫌強行性侵害一名強姦案受害少女一案。2004年3月初,周寧縣法院僅對陳長春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判決一出,群眾嘩然,周寧縣檢察院以量刑過低為由提出抗訴。
最終,陳長春被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周寧縣法院院長江祖玲、分管副院長陳木森分別被嚴重警告,該主審人、刑庭庭長阮金鐘被開除黨籍處分。
在周寧眾所周知的除了陳長春強姦幼女的劣跡外,還有飛速升官的奇蹟。從一個民警在短短的8天內被提拔為公安局副局長。熟悉情況的人都知道,陳長春是林龍飛從寧德帶過來的幹部人,是林龍飛圈子裏的人,平時吃飯喝酒打牌經常在一起。
報導說,周寧縣一位在任的幹部認為,陳長春敢於知法犯法強姦幼女,這與林龍飛平時的縱容脫不開關係。
1996年5月出任周寧縣委書記的林龍飛,在當地更有「三光書記」之稱,就是「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據知情人士說,林龍飛並不滿足縣委書記的職務,他到周寧來一開始也只是想當個跳板,謀劃更高的升遷。不過仕途不順的林龍飛,卻是周甯縣委書記任上最長的一個,整整7年。
他法庭上曾坦承,因為仕途不順,心理不平衡,想多撈點錢,堤外損失堤內補。據知情人說,林龍飛才上任不久,即開始索賄受賄,後來更加有恃無恐。跟眾多貪官一樣,林龍飛撈錢的主渠道是賣官。據周寧幹部說,林龍飛有句名言「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
據此前報導,林龍飛在任縣委書記期間約有一百多人送他財物,其中有60多人被檢察機關列入起訴書,大部分人爲了謀求官職。知情人透露,一般來說,林龍飛提一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收的是數千元,而提拔一個副局長、局長,收的則是數萬元。
為了向林龍飛買官,周寧一些單位負責人就用財政的錢送,普遍採用的手法是用接待費等發票、收據沖抵行賄資金。上行下效,周寧縣許多官員都將財政資金當成升官的紅包了。
在周寧民間流傳的一則順口溜:「小小周寧縣,貪官最淫賤,豪宅加淫婦,鄉官追知縣。警官奸女生,書記泡一連,刮地7年整,烏煙蔽全縣。擒賊先擒王,兩規顯靈驗!」把這個貧困縣官場的腐敗情況著實的紮到了根點上。
上級每年補助周寧縣財政轉移支付計5000多萬元,而至2002年底,周寧縣財政負債高達2.7億元,財政累計赤字1.04億元。
林龍飛被指控受賄234萬元,及來源不明的230多萬元財産。據周寧縣的一些幹部證實,林龍飛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不排除是從賭博和放高利貸而來。還說,林龍飛曾把一大筆錢放在縣財政局,財政局則定期給他高額利息,還曾把錢投到一個工程上,利息都在2分以上。
林龍飛還利用賭博等方式對送錢買官者索取錢財,接到電話的幹部都知道「林書記想贏錢了」。有一次,某包工頭與林龍飛賭博,贏了9000多元,最後是包工頭將贏的錢加上自己的錢,湊足了1萬元整,送給林龍飛。
生活腐化的林龍飛還大搞男女關係,只要被他看中的女人,就想方設法弄到手。據知情者透露,林龍飛在任期間,和他保持關係的「情人」有十幾個,以至於社會上還有這麼一說,他曾在福州豪華大酒家擺下2桌酒席,宴請與之有關係的十幾名漂亮女子,被人稱為“群芳會”。
今年2月9日至12日,林龍飛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遭到公開審理,據有關辦案人員稱,該案預計將很快宣判。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說,從林龍飛的事情,有關部門應當認真思考這些問題:是否賦予「一把手」過大的權力了?是否過於強調下級服從上級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