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坷:假冒偽劣之害,誰在姑息養奸?

荊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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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日前,劣質奶粉不僅整出「大頭娃」,而且整死了奶娃。全國震驚。為平息事態,總理又作批示,又派調查組,很是忙碌了一陣子。

說起假冒偽劣商品,國人無不怨聲載道。在中國這樣一個幾乎任何事項都需要政府審批的國度裡,大蓋帽執法專員遍佈各行各業,假冒偽劣卻充斥神州大地,無處不有,無處不在。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我們都知道,政府部門肩負審批監督經濟活動的職責,收取諸如許可、檢驗等等此類費用,頒發了各式各樣的准入證、經營證;不僅如此,幾乎所有的政府部門和新聞媒介還經常強行收取大量的評比費、審定費,搞甚麼名目繁多的「創先爭優」評比活動,授予眾多的「重信用守合同先進企業,優質工程住宅、信得過商家、質量好產品、產品優企業」等等榮譽稱號。現實結果為何名優越來越假,偽劣越來越真,假貨越來越毒,逼到人人自危的程度呢?

其實,假冒偽劣商品的存在完全是政府部門一手造成的,放鬼捉鬼的都是政府部門。政府部門失職、不作為、甚至於尋租,充當「保護傘」是假冒偽劣商品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因為儘管存在有些人見利忘義,利令智昏,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但更關鍵的是流通的過程缺乏真正的監管。假冒偽劣商品固然是因為有人生產了,生產者或許是在地下,但流通卻是必須在陽光下的,形成如此惡劣局面,政府部門沒有任何藉口可以逃避罪責。

整治假冒偽劣商品無非是嚴格執法,堅決取締;見一處打一處。然而在中國社會為何屢禁不止呢?就是因為政府部門不願一網打盡,而是留有餘地,誠心養了一批替自己送錢的人。這實際上玩的是放水養魚、養寇自肥的把戲,把制假販假等不法商販作為自己的自由地、搖錢樹。政府靠他們提供財力,官員靠他們中飽私囊。

就拿食品監管來講,國家多達七八個部委在管理食品安全,可就是管不好。許多部門將一件事或一個項目故意折細後分步審批,每進行一階段審批就要經營者交納幾大千元。現在又想出甚麼食品安全信譽度評審,經營者要掛一個牌子平均下來少則就要花幾千元,多則要花幾萬元。好似食品廠(店)掛一個安全牌子,商家就會自律經營,消費者就可放心消費。只要交了錢,一般不看你是否完全具備從業條件。即便有一部門堅持原則,也還有其他部門可以出具合格證書。這次「殺人奶粉」就是北京兩家企業生產的,同樣能拿出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書。一個證多少錢,明碼標價,交錢就發證。從排污證、衛生證,到治安證。可一旦出了甚麼民事法律糾紛或出了事故,這些發證單位比誰都躲藏得快,無一例外地誣蔑經營者開的是「黑店」,為自己「重發證、輕管理」的行為推卸責任,從而逃脫承擔法律上的聯帶責任。更荒唐可笑的是,質檢部門這些部門對企業的產品往往經常抽查,過多過濫,並收取高昂費用,卻僅只對抽檢樣品負責,根本無義務保證該批產品質量。抽檢目的的無恥,使這些部門名副其實地充當了各級政府收刮民膏的工具和打手。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各級政府及領導那裏是甚麼執政為民,完全是依政刮民,他們把特權當生意,把職位當產業。對於假冒偽劣的整治,政府是只打雷不下雨,很不情願「打假」。「打假」失去政府部門的利益是顯而易見。不「打假」除了對老百姓的利益造成危害外,不會影響到政府的經濟利益,該收的錢一分也不會少。當然,老百姓的危害也必然限制在一定的程度,為了長久謀利,專制政府也要「打假」。專制政府「打假」行為必然只是走走過場,一陣風,對制假者根本沒有威懾作用。反而使得制假者為減輕損失變本加厲,做出傷淨天良的壞事來。

總而言之,正視這樣的局面,我們不難認為政府部門的確不是誠心辦好事,服務企業;不是搞好管理,保護消費者;而是熱衷於追逐利益,熱衷於收費。中國社會假冒偽劣商品如此氾濫成災,政府部門難卸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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