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歌籃東京報導) 日本國會星期四通過了《出入國管理及難民法》的修訂案,這是日本在不斷遭到國際社會批評接受難民太少的形勢下23年來首次修訂有關法案。這次修訂的法案,也提高了對非法居留者的懲罰。
*過去收容難民太少*
日本1981年成立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法》過去23年來在國際上,特別是亞洲一些國家發生動亂產生難民時,凸顯了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收容難民人數太少和手續欠缺中立和公平的問題。到去年為止,日本認定的難民只有315人。對此,日本國內也不時有批評的意見。
不過促使日本這次修改《出入國管理及難民法》的,是前年5名北韓難民闖沈陽日本領事館要求避難,結果日本把他們輾轉送到韓國所受到的日本輿論的質疑與譴責。
星期四日本國會通過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法》修訂案,最大的變化是設置一個等待審核難民資格的設施,避免把要求避難的外國人拒之門外的尷尬,並任命民間的人參與審核。
*審核依然嚴厲*
不過本質上,從日本不接受政治難民和民間輿論也不曾主張大幅增加收容難民來看,民間人士參與的審核依然嚴厲,日本大報之一的《朝日新聞》星期四質疑修訂後的法律在實際運用中影響不到法務大臣的最終審定權。
*嚴懲非法居留者*
與審核難民存在的曖昧運用空間相比,《出入國管理及難民法》的修訂案,提高對非法居留者的懲罰標準就十分明確。規定非法居留者的罰款從現在約2700美元增加10倍到27000美元,並把驅逐出境者再入境的間隔從5年延長到10年。但對自行到日本出入國管理局自首的非法居留者,日本把過去需要5年才允許其再入境的間隔縮短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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