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為了紀念的紀念(中)
教訓之二﹐必須改變國家權力的運作方式﹐建立公開規範的決策機制。
權力不但要來源於人民﹐還必須依法規範運作﹐才能發揮正當作用。八九「六四」期間﹐中共高層的頑固派拋開人大、政協、政府﹐排擠了總書記趙紫陽﹐違法擅斷﹐ 造成了血染京城、舉世震驚的流血事件。之所以出現這種嚴重後果﹐沒有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是重要原因。在民主國家裡﹐重大決策都要經兩院、總統分別決定﹐最後形成總決策﹐必要時還要經全民公決。而當時的中國﹐卻是由不在其位的老人幫拍板定奪﹐可這既違國法又違黨規的決策卻可以實施﹐事後卻可以無咎。這說明﹐ 中國大陸還處於強人枉法、以言代法的不正常決策狀態中。因此﹐為避免國家決策違法違規﹐防止錯誤決策危害社會﹐就必須改變現行的國家決策機制。在法律至上、民主為本、分權制衡的原則上﹐確立規範化、法制化的決策機制﹐以保證國家決策的科學性、公正性。
教訓之三﹐必須改變國家權力的配置現狀﹐建立多元制衡的權力結構。
中共奪取全國政權後﹐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將所有國家權力集於一黨﹐將一黨的權力置於國家人民之上。而這高度集中於一黨的國家權力﹐又掌握在少數黨魁手中。這種不合理的權力配置﹐使國家權力結構極端失衡。一方面﹐大多數社會成員﹐許多國家機關無相應的權力﹐致使權利無保障﹐參政無作用。另一方面﹐少數特權者卻權力膨脹﹐不受監督﹐為所欲為。這必然導致權力濫用﹐權力腐敗。因此﹐一定要建立多元制衡的權力結構﹐使國家權力處於科學的配置狀態﹐不致專權濫用。對此﹐要建立權力分立的組織框架﹐防止某一方權力過大;要結束一黨獨裁的政治現狀﹐禁止任何黨派擁兵自重﹐維護特權;要取消意識形態的壟斷權力﹐禁止將任何意識形態、政治思想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以避免利用某種學說壓制真理﹐維護某一社會集團的特權。要建立獨立的法律體系﹐確保立法、司法的公正。
綜上所述﹐「六四」事件留給我們的基本教訓是:一個現代社會一定要建立憲政民主的政治體制﹐以防止專制暴政﹐限制政府權力﹐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避免社會矛盾激化﹐造成動盪。可是﹐中國大陸至今還沒有建立起這種政治體制。這是各種社會弊端多發的根本原因﹐也是「六四」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從這個角度講﹐ 「六四」沒有勝利者﹐它是整個民族的悲劇﹐它是全社會的挫折。這說明﹐中國大陸還沒跳出靠暴力手段解決社會矛盾的落後狀態﹐還在重覆著穩定——動盪——穩定的歷史怪圈。
「六四」過去了十五個春秋。每當這一天﹐人們都不免要想到她、祭奠她﹐可想起、祭奠之後我們又做了多少實現他們理想的工作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