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紅蔡國慶被訴春晚「搶歌」 《常來常往》侵權?
【大紀元5月25日訊】北京青年報訊 24日,二審開庭的女歌手李麗霞(藝名李響)狀告蔡國慶、陳紅搶走中國新年晚會歌曲《常來常往》原唱權一案,由於該歌編曲王音的出庭作證和編曲曲譜作為新證據提交法庭,使編曲是不是智力勞動成果這一爭議焦點,出現了有利於李響的轉機。
去年年初,中國鐵路文工團女歌手李響起訴說,2002年10月25日,她與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李剛和另一歌手張金松(藝名金霖)共同出資,以李剛為《常來常往》創作的曲譜為藍本,以李響和金霖為原唱共同委託王音編曲,組織樂隊演奏並錄製了《常來常往》的伴奏帶,準備參加2003年中國新年晚會。但後來李剛沒有經過李響的同意,把3人共同擁有著作權的伴奏帶提供給蔡國慶和陳紅在中國新年晚會上使用。蔡國慶、陳紅在明知李剛、李響和金霖有約在先的情況下,還使用涉嫌侵權的《常來常往》伴奏帶並在2003年中國新年晚會上演唱了這首歌。
陳紅蔡國慶被訴 春晚「搶歌」侵權
該案一審判決認定,《常來常往》歌曲並無具體的編曲曲譜,編曲的勞動無法獨立表達,因此並不存在一個獨立的編曲權,李響起訴《常來常往》作曲李剛違約,起訴蔡國慶、陳紅侵犯編曲權也因此被駁回。
24日,《常來常往》編曲王音出庭作證說,2002年年底李響找到她,讓她給《常來常往》編曲。她拿到《常來常往》的曲譜後,獨立為《常來常往》的演奏寫了總譜和多張分譜,製成伴奏帶。後蔡國慶和陳紅在2003年中國新年晚會上使用的就是這一版的伴奏帶。王音說,按照行內慣例,李剛、李響等付給她編曲費後,《常來常往》的編曲權就移交給了委託人。王音還作證說,2002年12月14日晚上,陳紅曾給她打過一個電話,讓她勸李響不要再到中央台「鬧」了,鬧來鬧去也是蔡國慶和陳紅唱。如果李響放棄《常來常往》,她可以通過關係幫李響上「同一首歌」……
該案24日沒有當庭宣判。(//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