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過去曾經發生多起校園性騷擾事件,卻未必都能獲得妥善處理,有的遭到校方刻意隱瞞,有的還因為需要當面對質而造成二度傷害甚至遭到威脅。婦女團體表示,如果「性別平等教育法」能夠通過落實,將能有效改善這些情形。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蘇芊玲表示,目前性騷擾事件的處理法源,是「大專院校及國中小學性騷擾、性侵害處理原則」和相關要點辦法,但因為只是行政命令層級,規範也不夠詳盡,許多案件的處理可能因為學校的隱瞞、淡化,而造成對當事人的傷害,說,「性別平等教育法」中對性騷擾的處理則有更明確的規範.
蘇芊玲說明,「性別平等教育法」對於校園性騷擾,除了建立通報制度之外,也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案件時必須保密、避免重複訊問,在調查期間也要保障當事人的受教權或工作權,並且減低當事人的互動機會,避免報復行為。
不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範圍,絕對不只包括性騷擾而已,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學會等多個婦女團體都指出,法案最重要的目的,還是促進性別平等,創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讓女性、男性、同性戀、異性戀都同樣受到保障。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說,希望從老師開始,改變有偏差的性別觀念.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指出,刻板性別角色讓「男理工、女人文」的區隔現象非常明顯,據教育部去年的統計,研究所碩士班的男學生是女學生的1.78倍,博士班差距更大,男學生是女學生的3.39倍,而在教科書中,無論插圖或課文,男性出現的比例也遠遠超過女性。因此希望能夠從學校教育開始,要求老師在教學時就必須具備性別平等意識,透過性別平等指標進行教材審查,為性別意識把關。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在去年三月底經過行政院會通過,今年五月十三號在立法院通過部分草案,包括保障懷孕學生的受教權,學校不能剝奪懷孕學生求學的權利,還應該要給予協助。另外在招生時也不能有性別或性傾向的差別待遇。例如家政、護理或機械、土木,都不能規定只招收單一性別。
「性別平等教育法」還沒有通過的其他內容,包括從師資、教材著手,融入多元平等的性別意識,並透過教材評鑑等方式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明定學生如果遭到性騷擾、性侵害,可以向學校申請調查。婦女團體呼籲,希望立委能夠再加把勁,在六月這個會期結束前通過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