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安縣村民為強征土地上訪
【大紀元5月19日訊】編註:江蘇省海安縣李堡鎮堡南村村民以下主要反映這些問題:1、關於群眾反映的該村、縣土管局在該地補償等方面進行手續材料做假問題;2、村、鄉鎮派出所逼迫群眾寫保證書不上訪等問題;3、在2003年8月11日海安公安派武警封鎖村民不准村民外出問題;4、關於法院帶領閒雜人員300多人無判決執行問題。
欺騙上級領導、隱瞞內在實情
尊敬的上級領導:
我們是江蘇海安縣李堡鎮堡南村二組全體村民推選的五名代表,專程向上級領導反映李堡鎮人民政府和堡南村村民委員會在1988年—2003年15年中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不但把我們口糧田賣光而且把我們土地補償費大部份挪用,由於村民失地又失錢,村民多次舉報,業經省委書記李源潮批示,嚴肅查處、速查到位,至今還是仍無結果。
我組農戶127戶,總人口429人,除家前屋後的一點自留地,總耕地面積只有180多畝,我組從1988年—2003年的15年中,村民委員會從來未對我組村民公佈過土地補償帳務往來,征地也不跟村民協商討論,擅自做主,2003年7月份由於村民意識到我組土地出現重大流失後,要求村、鎮主要負責人,向村民公佈用地、收入、往來時,經測量發現政府已在我組實際用地164.583畝,(見表)而全組村民只剩下21.3畝,平均每人只有44.8平方米的耕地,還在高壓線下面和墳地當中。
由於村民呼聲大,在村民強烈要求下,村鎮兩級不得不用長達4個月的時間,整理了在我組用地面積及補償情況統計表和征地補償收入情況對照表各壹份(見表由李堡鎮政府發給村民的)
2003年10月11日,由縣農工部部長盧俊代表海安縣國土資源局和縣農工部向村民公佈了政府在我組用地總計:116.493畝(見表)而實際測量用地是164 .583畝,多用我組耕地48.42畝(見表)。至今,村鎮兩級相關負責人不出示多用耕地手續,更談不上給村民一分錢,情況特別嚴重的是,在我組實際用地43宗,而發給村民的表上只有30宗,帳目不明。
李堡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找專業財務人員對我組帳目進行修理,用去4個月時間,而李堡鎮鎮長蔡來平只給村民一個星期時間看帳,當時只准年、不准抄、派專人看管,縣農工部部長盧俊2003年11月10號在李堡農經站樓上,強行要求村民認可他們整理的帳,還說,我現在就向省委匯報,堡南村2組帳目沒有一份錢的問題,但是村民沒有一個認可。
農工部部長盧俊向我組村民公佈的土地補償收入情況明細表上的收入,總計:3372362.14元,如果減去存款利息和其它收入589743.62元,那麼土地補償費實際收到2782618.52元(有帳無錢),其中還有589743.62元補償費,不翼廁飛,是「挪用」、「借用」、「貪污」還是公款私存,至今仍無著落。
目前特別是李堡開發辦目無國法,在我組征地2.02畝,實際用地3.5畝,沒有合法的建房手續,只有李堡鎮城建辦開具的《建築工程許可證》賣給個體房產經營戶楊延才等人(無證)建五層大樓賣給人家做店面房。
2003年5月30號,在我組征地4.19畝,又賣給個體房產經營戶楊延才,在手續不健全的情況下競然請海安國土資源局和人民法院及李堡鎮政府各部門工作人員500多人,到李堡的黃金地段,車站轉盤東南角,圍去了我組耕地8畝多,村民看在眼裡,恨在心裏,現在這些幹部做事,到底有沒有國法,是錢大於法,權大與法,還是法大於一切?村民要求出示全法手續,遭到強制執行人員的威嚇,村民多次到有關部門諮詢反映情況,但是都沒有得到完整的簽復。還遭到政府長達兩個多月的監控,不准上訪。
特別是2004年1月12號,在李堡鎮政府副鎮長徐桃和村支部書記馬福余帶領下,指示帶有黑社會性質和社會閒雜人員300多人到我組再次進行強行交地,徐桃指使其它人打傷我村民六人。公安分局局長祁桂風帶頭將我組村民薛成鳳打傷,造成了社會極壞的惡劣影響,為此,全體村民在沒有其他地方與他們說理的情況下,此行到貴處請求上級政府主持公道,派員速查為盼!
江蘇省海安縣李堡鎮堡南村二組全體村民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